靖边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为优化人员配置,夯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增强综合效能,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内设股室进行整合精简。整合后局机关保留局办公室、安委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室、自然灾害救助室5个内设机构,现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4643036)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文秘、重要文稿起草、会务、办公自动化、机要、档案、保密、印鉴管理使用、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深化改革、执法证件办理、干部学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负责工会、机关考勤、后勤、保卫、接待、采购、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劳资、装备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统计分析上报、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信息系统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城市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机关党委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对下属党支部、党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负责组织、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宣传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包括政府门户网站维护更新、百姓问政、县长信箱、12345热线、靖边应急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平台的维护等工作。

安委办 (联系电话:0912- 4643255)

工作职责:负责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信息统计报送系统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负责安全生产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县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建档督办、治理销号等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管理。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室 (联系电话:0912- 4643207)

工作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负责所监管领域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管和统计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油服企业统计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室(联系电话: 0912-4643206)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负责所监管领域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管和统计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自然灾害救助室(联系电话: 0912-4865233)

工作职责: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防灾减灾核查上报工作;负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示范创建工作和“二元民生保险”工作;负责县防灾减灾委员会、抗震救灾指挥部2个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