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医保局2023年对靖边县飞行检查发通报

关于陕西省医保局2023年对靖边县飞行检查发通报

按照《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2023年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医院端数据的通知》,省医保局确定我县一家定点医院为飞检对象,飞检组于9月份对我县定点医院进行了飞行检查,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市医保局于12月15日下发《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陕西省2023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疑似问题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局进行组织申辩并作出处理。我于2024年1月6日至20日组织医疗机构进行了陈述申辩,双方确认了问题清单。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对飞检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对应落实处理,全额追回43843.65元不合理基金,并拒付2倍金额医保基金87687.30元,共计131530.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