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财政局关于上报2018年中省市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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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政办发(2017)153号

  靖边县财政局

  关于上报2018年中省市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计划

  的通知

  根据近两年中省市专项资金的投向与规模,为了做好各部门单位合理谋划2018年中省市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项目征集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范围和方向

  1、教育口项目

  (1)教育信息化建设中省市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教育信息化设备设施短缺以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幼儿园以及中小学校。

  (2)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中省市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列入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规划的公办幼儿园的校舍建设、玩教具、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的配置。

  (3)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学前三年行动计划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校舍建设、玩教具、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配置。

  (4)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省市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县城以上城区、城市开发区、城市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乡镇中心幼儿园空白点等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以及为已建成的乡镇中心园以上幼儿园购置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

  (5)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省级奖补资金

  主要用于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准设立且被评定为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补助。

  (6)标准化学校建设市级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的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教学设备的配置。

  (7)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市级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大型改造和抗震加固等学校建设。

  (8)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中省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教学、辅助用房建设及购置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施设备。

  (9)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省市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基本办学条件和学生生活基本设施设备比较滞后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建设。

  (10)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市级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大型改造等建设。

  (11)市级教育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设备、生活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图书的配置和校舍维修改造。

  (12)普通高中建设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比较薄弱的学校建设。

  (13)职业教育能力建设市级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国家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

  (1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国家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精品专业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建设。

  (15)科普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科普惠民富民、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乡镇、社区等奖励补助。

  (16)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具有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农业科技人员,当地农村的农民技术人员,其他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和能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农业企业、专业协会和合作社的负责人。

  2、农口项目

  (1)扶贫类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化项目、扶贫能力建设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林场、“先建后补”、扶贫小额信贷等用于贫困村、贫困户攻坚脱贫项目。

  (2)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大中型水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畜牧专项(肉羊转型升级)、国家粮食增产攻关模式试点工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农机深松整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3)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

  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设施蔬菜水果产业、“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龙头企业项目、“一县一特”“一村一品”等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特色文化休闲农业等积极带动“三农”发展的产业化项目。

  (4)保障住房体系建设资金

  主要用于移民搬迁工程、生态移民项目、危房改造项目

  (5)生态绿化建设资金

  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退耕还林项目、三化一片林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沙化封禁、野生动植物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推动我县生态绿化环境趋好的项目。

  3、经建口项目

  (1)发改部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以工代赈、重大项目前期费、节能降耗、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项目。

  (2)交通运输系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治理及绿化、农村公路水毁抢修、农村公路应急抢通、快递业发展、铁路建设协调等项目。

  (3)住建系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重点示范镇示范社区建设等项目。

  (4)土地系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

  (5)环保部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创建、禽畜污染、污水处理、大气污染等项目。

  (6)文广系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7)卫生系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等项目建设。

  (8)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9)公、检、法、司部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公安业务用房、基层派出所建设、法院审判庭、检察院业务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等项目。

  (10)工信科技部门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工业转型升级、名牌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11)商务部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电商平台、人才培训等)、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等项目。

  (12)民政部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儿童福利院建设等项目。

  (13)粮食系统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放心粮油全覆盖、科学储粮、“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等项目。

  (14)供销部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新网工程”、农贸市场、物流产业等项目。

  (15)农林水牧部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重大水利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退耕还林、草原防火等项目。

  (16)其他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便民桥建设等项目。

  4、社保口项目

  (1)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各社区维修及建设运行维护。

  (2)社会福利及优抚事业单位运转维护资金

  主用于敬老院、救助站、儿童福利院、烈士陵园等机构正常运营、社会救助及设施维修维护建设。

  (3)救灾物资管理资金

  主用于救灾储备库运营管理维修维护等。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孕产妇健康、老年人健康、慢性病患者健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结核病患者健康、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管理。

  (5)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地病办及疾控中心对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病等防治工作。

  (6)妇幼保健类项目资金

  主要用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孕前及孕早期叶酸补助等项目。

  (7)培训类项目资金

  主要用于卫生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卫生人才培训及残疾人就业培训等。

  (8)能力建设项目资金

  主要用于基层卫生院信息系统及公立医院机构能力建设。

  (9)食品安全类项目资金

  主要用于食药系统食品安全监管运营工作。

  5、行政口项目

  (1)省级旅游规划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重点旅游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经费。

  (2)省级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旅游品牌的宣传、旅游推广、旅游市场营销等建设工作。

  (3)省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工商部门业务用房的维修改造、无业务用房工商所的办公用房新建以及设施设备的购置。

  (4)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新型智慧城市、网络扶贫,数字经济重大试点或网信产业(孵化)园区,媒体融合和新媒体发展等方面的建设。

  (5)妇女儿童民生项目资金

  支持方向和范围:妇女儿童之家,“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重点县的示范点建设。家风馆建设项目,由县妇联确定具备固定布展场所、并能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且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的家风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由县妇联确定具备办公和活动场所,并有5人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且每年活动开展不少于20次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6)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承担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7)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及招商工作。

  6、政法口项目

  (1)办案(业务)补助经费

  主要用于政法机关办理大案要案或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案工作。

  (2)业务装备购置经费

  主要用于政法机关业务装备配置以及信息化建设。

  (3)房屋修缮补助经费

  主要用于政法机关业务用房的维修改造。

  7、文体口项目

  (1)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与展示;国家文物局、财政部批准的大遗址保护;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与展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一、二、三级珍贵文物的保护;已经批准的考古发掘项目;博物馆、纪念馆文物陈列展示、文物库房设施建设、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社会公共服务;田野文物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整治、文管所设施建设、改造,标志标识系统建设、陈列展示。

  (2)档案保护及档案馆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综合档案馆馆藏濒危档案的实体修复、数字档案馆建设、馆藏档案编研利用和购置保护设备,危旧馆库维护修缮等。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建设,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及农村应急广播设施设备购置。

  (4)省级体育场馆维修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体育部门管理的体育场馆维修改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县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的维修。

  (5)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已列入我省省级名录需要重点保护的代表性项目;生存状况濒危、急需抢救的项目;探索实践新途径、新方法,保存、传承和传播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的项目;开展生产经营且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

  (6)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农村体育活动。

  (7)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演出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明确政府购买主体,择优选定承接院团和演出剧目,把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艺演出送到基层的文化服务演出活动。

  (8)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具备开放条件且实行免费开放的图书馆、文化馆,提供必需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除的相关收费。

  8、综合口项目

  (1)福利彩票公益金

  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殡仪馆建设及设备购置和农村公墓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对老化、陈旧社会福利机构维修和更新改造;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贫困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残疾人事业;社会公益活动;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2)体彩公益金

  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建设;全民健身工程;全民健身活动费;奥运争光计划;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

  (3)水利建设基金

  主要用于长江黄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地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地方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防汛应急度汛;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4)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棚户区改造)

  主要用于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非成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企事业单位旧房改造;旧街区和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

  9、预算口项目

  (1)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主要用于革命遗址旧址、纪念场馆、烈士陵园等场馆设施及周边环境、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维护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和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

  (二)申报条件

  1、建设、购置类项目: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规划、项目概况、可行性等说明材料。

  2、补助类项目:符合补助条件的单位、个人相关的信息资料,补助对象需进行级次评定的评定情况说明材料等。

  二、具体工作要求

  2018年中省市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中省市支持范围,一要精心谋划。本次征集上报的项目一定要与各部门单位事业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克服项目上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积极争取。各部门单位要打破财政资金“紧靠”县本级财政支持的常规思维,紧密跟踪项目的上报情况,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努力缓解县本级财政压力;三要做好填报工作。各部门单位征集上报的项目按一式两份于12月5日分别报送财政局分管业务口和预算股。并由预算股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待2018年项目申报正式通知下发后,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取上报。


附件下载:2018年中省市专项资金项目征集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