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2021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靖边县财政局局长 余治洲

(2021年11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靖边县2021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7月份,全县财政总收入 77.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6亿元的73%,超出平均预算进度 14.7个百分点,超收15.5亿元,比上年同期完成数增加3.29亿元,增长4.4%。地方财政收入8.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5.5亿元的55.1%,与平均预算进度相差3.2个百分点,短收0.5亿元,比上年同期完成数增加0.83亿元,增长10.8%。

——分收入项目完成情况为:

消费税:累计完成47.41亿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0.47亿元,增长1%,全部为中央级收入。

增值税:累计完成13.8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78亿元,占预算5.17亿元的53.7%,同比增加8185万元,增长41.8%。主要是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市场经济逐渐恢复。

资源税:累计完成2.2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922万元,占预算1.03亿元的86.6%,同比增加4535万元,增长103%。主要是原油价格上涨。

城建税:累计完成2.3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586万元,占预算2.47亿元的30.7%,同比减少389万元,下降4.9%。

所得税:累计完成4.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460万元,占预算3000万元的148.7%,同比增加1940万元,增长76.9%。主要是延长集团榆林核算部实现企业所得税增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完成1.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000万元,占预算8100万元的74.1%,同比增加1420万元,增长31%。主要是清收采油厂以前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契两税:累计完成5000万元,全部为地方财政收入,占预算6100元的82%,同比增加1309万元,增长35.5%。主要是采油厂新增采区。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及环保税:累计完成878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791万元,占预算8960万元的75.8%,同比增加1353万元,增长24.9%。

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罚没等非税收入:累计完成4.1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9亿元,占年度预算4.21亿元的45%,同比减少1亿元,下降96.3%。主要是上年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国有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抬高了基数。

——地方财政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为:

靖边县税务局:全口径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58亿元,剔除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上划中央2.48亿元后,可支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1亿元,占年度预算13亿元的54.6%,按进度短收4833万元。主要是炼油厂和榆能化补缴上年成品油消费税上划中央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

榆林税务二分局: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345万元,占年度预算0.8亿元的66.8%,超收678万元。

财政部门:地方非税收入完成9177万元,占年度预算1.7亿元的54%,短收740万元,主要是耕地开垦费减少。

(2)残次林地增减指标挂钩收入完成情况:年初预算残次林地增减指标挂钩收入0.6亿元(残次林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入0.9亿元,宅基地腾退指标收入1.4亿元,共计2.3亿元,调减2019年预缴残次林地占补平衡指标收入1.7亿元),1-7月暂未实现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7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5亿元(含一般债券还本0.15亿元)的46.3%。分预算级次支出情况:中省市专项支出4.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5亿元的46.6%;县本级预算支出15.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34.5亿元的46.2%。县本级主要项目支出为:

——人员工资及附加性支出10.18亿元,占年初预算17.73亿元的57.4%;

——公用及业务经费支出1.79亿元,占年初预算6.4亿元的28%,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支出率较低;

——政策性民生补贴补助支出1.03亿元,占年初预算4.84亿元的21.3%,主要是优先动用专款安排了支出;

——一般债券付息支出446万元,占年初预算0.54亿元的8.2%;

——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年初预算0.15亿元,因债券尚未到期暂无支出。

——本级重大项目支出2.48亿元,占年初预算4.24亿元的58.5%,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支出1.59亿元,占年初预算2亿元的79.5%;精准扶贫支出0.15亿元,占年初预算0.65亿元的23.1%;政府购买及委托代建项目支出0.36亿元,占年初预算1.1亿元的32.7%;王家庙等五个片区棚改项目资本金支出0.38亿元,占年初预算0.49亿元的77.5%。

——预备费安排支出0.42亿元,占年初预算0.6亿元的7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7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3.93亿元,完成预算11.03亿元的35.7%,按进度短收2.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5亿元,完成预算10.7亿元的32.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32万元,完成预算500万元的266%;污水处理费等收入423万元,完成预算200万元的211%;其他收入(耕地粮食产能指标)2606万元,完成预算2600万元的100.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1-7月份,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6.93亿元(含专项债券还本800万元)的29%,其中:中省市专项支出0.15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6万元,占年度预算6.63亿元的28%,主要用于土地征用、报批、税费及补偿支出1.7亿元,专项债券付息0.1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7月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1亿元(延长集团靖边采油厂销售原油58.51万吨,应缴石油开发费3.22亿元,实际缴纳2.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6.75亿元的38.7%,按进度短收 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500万元的10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7月份,县级统筹的2项保险基金收入2.12亿元,占预算4.2亿元的50.4%;支出1.88亿元,占预算2.8亿元的67.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72元,占预算1.57亿元的46%;支出0.54亿元,占预算0.86亿元的6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亿元,占预算2.63亿元的53%;支出1.35亿元,占预算1.94亿元的69.5%。

1-7月份,从财政经济运行情况来看,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市场经济逐渐恢复,地方财政收入稳中向好。而土地市场持续低迷、残次林地占补平衡停滞,导致按时序进度短收严重,虽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合理筹措调度资金,“三保”、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衔接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等方面勉强得以保障,但续建新建项目、上级专款和专项业务等方面支出执行较低。同时我县将面临极大挑战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重点收入不及预期。1-7月份,县级综合预算财力收入17.89亿元,占年度预算41.18亿元的43.4%,低于平均进度14.9个百分点,短收6.13亿元。尤其是石油开发费、土地出让、残次林地占补平衡这3项收入,年度预算财力18.38亿元,1-7月份仅完成6.54亿元,完成率不足36%,低于平均进度22个百分点,按进度短收4.18亿元。其次是中央取消特殊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全年减少财力3.2亿元。财政收入组织难度极大,面临短收局面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

二是库款保障能力较低。从前7个月国库运转看,每月县级入库资金和市级调拨资金仅能勉强保障“三保”和急需领域的中省市专款资金,月末库款余额不足百万,库款预警长期存在。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以前年度我县将石油开发费全部打入县级财力安排了支出,而延长集团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导致2020年末累计挤占国库专款资金10.4亿元。二是由于过去粗放式发展,远超出财政承受能力,通过借用财政专户资金和超调市级资金暂付了高达20亿元的支出,导致财政专户有结转无资金、上级专款有指标无资金。财政整体上出现资金荒,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消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硬性支出陷入无资可调、无资可支困境。库款风险居高不下,保障能力极其有限。

三是财政支出保障困难。受今年短收和库款调度限制,1-7月份,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4亿元,仅占年度预算34.5亿元的46.2%。其中基本“三保”支出13亿元,占年度预算25.6亿元的50.8%;专项业务经费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支出执行较慢,支出仅占预算8.9亿元的33%。后5个月刚性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保障难度前所未有。

四是财政矛盾难以化解。一是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库资金来源单一,可调度资金十分有限,可用库款仅能保“三保”,无法归还财政专户借用资金,致使专户不能兑付延长集团征用农民土地补偿费和大农口县级报账等民生支出。二是石油开发费与中省市专款之间的矛盾。由于延长欠缴的石油开发费仍未上缴国库,致使国库无法支付各部门单位大量中省市专款资金。三是县级财力与暂付款项之间的矛盾。由于近年来县级财力保障当年预算都捉襟见肘,无力消化以前年度大规模的暂付款项和隐性债务项目欠款,致使暂付规模居高不下,国库运转举步维艰。上述问题集中显现,短时难以化解,导致社会不良舆论更加强烈。

二、1-7月份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7月份,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财政重点工作如下:

(一)在组织收入方面。一是为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目标,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六个征收专班,明确各征收部门收入目标,夯实责任。二是积极深入重点企业了解运营情况,密切关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产量和价格走势,做好收入走向预判。三是加强收入征管,不定期召开财税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依法征收。1-7月份,地方财政收入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完成年初预算的54.8%,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在争取资金方面。进一步修定完善《靖边县2021年向上争取财政资金考核奖励办法》,从制度上全面形成“争资”合力。今年以来紧盯中省重大战略决策,精准捕捉资金投向,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省级奖补资金0.2亿元,落实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中省市专款6.9亿元。同时在取消石油开发费、争取中省市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定额补助方面也有了重大突破,全力破解石油开发费征收难题,有效弥补县级财力预算缺口。

(三)在“过紧日子”方面。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一系列要求,县级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均有所下降,压减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老百姓的好日子。同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资金统筹用于急需领域,支持重点领域支出。

(四)在保障“三保”方面。1-7月份,尽管重点收入短收严重,我县将“三保”支出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合理调度资金,每月20日前首先发放工资和保障运转支出,其次安排民生支出,最后根据库款情况安排隐性债务、清欠等刚性支出。前7个月,在财力非常有限、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基本能够做到工资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按进度保障,民生支出按政策配套。同时补发了上年缓发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取暖费,以及乡镇工作补贴提标部分,“三保”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五)在疫情防控方面。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到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常态化,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全面落实防疫人员补助、防疫物资采购等政策,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各项税费优惠政策。1-7月累计安排拨付各级各类疫情防疫资金1128万元,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工作。一是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截至目前,累计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31亿元,已下达部门1.28亿元,下达率97%;二是积极完善制度,根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牵头草拟了《靖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工作已完成,待市级管理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三是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成立工作组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乡镇;四是继续落实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七)在化解隐性债务方面。截止7月底,政府隐性债务余额17.13亿元,1-7月累计化解0.58亿元,完成当年计划化解任务的 17.37%,后5个月还需化解2.78亿元。

全县涉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余额0.83亿元,1-7月累计清偿0.22亿元,剩余账款0.61亿元。按省市清欠工作要求,必须在年底前全部清偿,偿债资金筹措极其困难,偿还任务十分艰巨。

后5个月,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预计全年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能够实现。但是,中央财政不再安排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土地出让和石油开发费不容乐观。同时,疫情防控常态化、“三保”等重点支出需求较大,再加上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清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刚性支出,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应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后5个月,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大争取省市财力补助和政策倾斜力度,积极主动推进石油开发费改革相关工作;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完善县级公用经费标准体系,严控新增支出;四是加强全县政府债务管理,稳妥消化政府隐性债务,坚决兜住“三保”底线,防范财政风险;五是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六是积极谋划项目,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靖边县2021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