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靖边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县财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2-4621503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靖边县政府信息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靖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bian.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靖边县财政局,办公地址:靖边县新区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1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靖边县政府网http://www.jingbian.gov.cn/)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要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电话

  靖边县政府信息办:0912-4848111

  靖边县监察委:0912-49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