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上级下达靖边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1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级财政资金127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20万元。
二、分配原则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不低于50%的资金用于产业发展。
2、已建立的互助协会规模不足50万元的,逐步补齐。
3、用于建档立卡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
4、行政村基础设施项目。
5、雨露计划补助。
三、资金分配结果
监督电话:0912-4643114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靖边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