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发展改革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主要职责是为县政府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以及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详细职责如下: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和行业规划;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率、汇率和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设。

  (三)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根据国家规定,商讨有关部门确定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总量,确定商业银行的贷款、直接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安排国家、省和市上拨款建设项目和县上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指导监督项目评估以及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研究提出我县利用国外资金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和目标,引导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负责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外资项目。

  (五)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价工作方针、政策,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指导监控物价总水平,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标准。

  (七)研究和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项目建设,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和政策建设。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西部大开发和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九)研究拟定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的协调实施。

  (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就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管理国家及省、市、县政府投资的各行业(包括以工代赈和其他扶贫项目)的建设资金和项目。

  (十二)监测、分析全县工商领域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实施县上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审批中药材生产许可证、拟定全县各条战略规划、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十四)负责实施全县商贸、轻工、食品、机械建筑材料等行业和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拟定行业规划和政策。

  (十五)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审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

  (十六)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商品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划,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我县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负责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协调外贸货运;负责全县典当行业管理;负责和指导工业、商贸行业和产业项目;室内装饰工程、进出口机电产品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十七)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审核国有企业改制;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改革发展,指导协调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八)加强对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研究提出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提出需派稽查特派员的国有企业名单,审核稽查报告。

  (十九)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工作。

  (二十)指导全县信息网络建设,负责落实和协调信息与新兴产业政策研究、产业规划、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广告政策、企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十一)负责全县对外开放与对内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国防经济动员工作。

  (二十三)负责我县与友好地区对口扶贫工作。

  (二十四)负责编制全县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及前期费安排计划。

  (二十五)负责宏观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六)负责室内装饰行业、包装行业和手工业及全县老旧汽车更新,物资再生资源,畜禽定点屠宰工作。

  (二十七)负责系统干部培训和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201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7.05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16.65亿元,第二产业259.48亿元,第三产业40.9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8%、8.7%、10.2%。

  2、编制了《靖边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制定了《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责任书》及《各乡(镇)场工作目标任务书》,编报完成了《靖边县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编制完成了《靖边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12年-2021年)》初稿

  3、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6.5亿元 (含中、省、市投资),同比增长30.7%。

  4、重新修订完善了《靖边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对全县范围内的贫困乡村投放以工代赈资金231万元。

  5、2012年,通过我局监督管理招标的项目有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和靖边省粮食储备库等6个项目8个标段,涉及金额近2400万元;海则滩乡政府驻地街道改造工程和养殖项目等5个项目8个标段,涉及金额近900万元。

  6、2012年,预计全县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9吨标煤/万元,下降2.08%。

  7、2012年,在民生八大工程方面共确定了10个类别144个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3.8亿元,切实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吃水、上学、住房、看病、就业、行路难等困难和问题。

  8、2012年,全面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 质

经费管理方   

在职人员

固定资产

1

靖边县发展改革局

行政单 位

全额拨款

9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

    2013年收入预算69.02万元(公共预算拨款69.02万元)

    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9.02万元(基本支出69.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2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2013年“三公经费”19.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8万元,公务接待费16.7万元。

 

靖边县发展改革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9.02 

一、基本支出

69.02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54.64 

三、事业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22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3、日常公用经费

4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69.02 

本年支出合计

69.02 

靖边县发展改革局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69.02 

69.02 

 

201

一般公共服务

69.02

69.02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69.02 

69.02

 

2010401

行政运行

69.02 

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