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城乡建设等各类规划,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全县“多规合一”协调管理。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省市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县本级财政资金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县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煤、电、油、气、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规划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编制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的经济开发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粮食等储备。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促进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划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平台、专家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招投标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拟订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各类园区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各产业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认真做好县域经济发展各项协调、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5亿元,科学编定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制定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责任书及各镇(场)工作目标任务书,扎实推进各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亿元,结合全县市级,科学制定靖边县2018年政府投融资项目计划,并全力推进各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认真履行招投标工作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靖边县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成立靖边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指标任务,积极做好各类资金的争取工作,年内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农业农村项目、公共卫生建设、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文化建设、政法体系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向上争取投资6000万元以上。科学编制和下达2018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三达标、三补齐、一推广”年度实施计划,并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贫困村达标退出条件、时序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使贫困村能够按期达标退出。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县财政局要求,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5家,1家行政单位,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如下:行政单位1家,县发展改革局机关;事业单位4家,项目中心、以工代赈办、招标投标办、信息中心。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发展改革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 |
项目中心 |
事业 |
全额 |
以工代赈办 |
事业 |
全额 |
招标投标办 |
事业 |
全额 |
信息中心 |
事业 |
全额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发展改革局行政事业总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在职人数43人(含在职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5人。具体机构设置:全局行政单位1个,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个。
人员等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行政事业人员 编制 |
实有在职行政事业 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在职工勤及其他人员 |
发展改革局机关 |
14 |
9 |
3 |
|
项目中心 |
12 |
21 |
|
2 |
以工代赈办 |
12 |
7 |
1 |
1 |
信息中心 |
0 |
4 |
1 |
|
招标投标办 |
11 |
2 |
|
|
合 计 |
49 |
43 |
5 |
3 |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局无公务车辆和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也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3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95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全局预算单位收入总计35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41万元,减少72.41万元,主要由于2018年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导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有大幅减少。
2、支出预算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为: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07万元,事业运行246万元。较上年425.41万元,减少72.41万元,减幅17%,主要为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导致。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主要由于养老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补助纳入部门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发展改革局部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4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由于经费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万元,较去年增加3.38万元,主要由于公用经费计算标准变化导致。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较2017年增加预算6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致人员增加。
(七)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中不包含专项资金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靖边县发展改革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