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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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靖边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靖边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政策及规章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全县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对全县危害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的预防制止和侦破工作,处置严惩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

5、负责全县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

7、负责来靖边县或过境的中央、省党政领导及重要外宾警卫对象的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9、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组织实施交通管理,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执法工作,受理公安行政案件复议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全局共有内设机构14个,正科建制13个,分别为:政工监督室、监察室、指挥中心、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国保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副科建制一个为靖边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派出机构24个,其中正科建制的有8个,分别为: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张家畔派出所、西郊派出所、东郊派出所、新庄派出所、东坑派出所、杨桥畔派出所;副科建制的18个,分别为:青阳岔派出所、乔沟湾派出所、梁镇派出所、中山涧派出所、王渠则派出所、周河派出所、杨米涧派出所、红墩界派出所、海则滩派出所、小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五里湾派出所、席麻湾派出所、龙洲派出所、黄蒿界派出所、天赐湾派出所、大路沟派出所、镇靖派出所。

二、靖边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92.6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355.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081.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88.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5.69万元。

(2)项目支出1274.4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3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系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9万元,公务接待费4.65万元。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和所属单位开展公安工作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通行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同比去年下降18%。    

2.公务接待费4.6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有关政法部门和其他部门人员来我局考察、调研等活动所产生的接待费用,同比去年上涨28%。2015年度我局公务接待累计60批次,公务接待累计732 人次。

附:

1、靖边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靖边县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靖边县公安局2015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