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靖边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靖边县公安局。

一、概述

2016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靖边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2016年,我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接收群众各类来电和来信。开通靖边公安微博、微信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公开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重点做好交通出行、警情播报、法律文书和人事任免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6条,其中局发各类公文130条,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回复网友的咨询、投诉56件。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交通出行、警务要闻、警方提示、警情播报、失物招领等市民关注和关心的热点信息以及公安工作中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档案馆等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等。通过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开,提交市档案局,以便市民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靖边县公安局2016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制还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需要加强此类问题办理的培训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