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工业经济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工业经济局主要负责拟定并实施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两化融合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业务指标:2017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计划完成工业总产值33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0亿元。计划生产原油300万吨,天然气30亿立方米,加工原油430万吨,生产聚烯烃110万吨。

  2、运行调度:认真落实《靖边县工业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召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生产调度会和运行分析会,每季度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调度会和运行会1次。

  3、技改: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全县全年开发新产品4项。

  4、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中、省、市信息化建设的方针,发展信息产业,推广应用技术,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型产业发展。

  5、企业安全:做好民爆企业的规划、布局申报审核及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做好企业安全指导工作,不断强化企业治乱减负。

  6、节能降耗:做好全县重点用能企业的目标考核和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节能降耗指标任务,万元增加值能耗率不高于4%。

  7、煤炭整顿:做好煤炭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

  8、散装水泥管理:继续搞好散装水泥和预拌沙浆使用的推广工作,全面规范袋装水泥流通秩序。

  9、室内装饰: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室内装修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做好全县室内装饰行业监督、管理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10、招商引资: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11、扶贫工作:完成扶贫工作目标任务。

  12、争取资金: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13、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1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本部门内部成立集中的行政审批(许可)股室,把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许可)职能向该股室集中,并将行政审批(许可)股室向政务大厅集中;确保部门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驻政务大厅,对进驻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授权到位,确保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许可)股室工作规范高效。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及所属下属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编制)及资产情况

  靖边县工业经济局为全额行政单位,纳入本年预算的人员共67人,其中:全额行政编制9人,公务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34人;退休15人,遗属9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局公务用车纳入靖边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我局未占有10万以上的国有资产。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602.36万元,公共预算拨款602.36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31%,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2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5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35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

  公共预算拨款(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经费支出602.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0.31%,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2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9.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5万元),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办公室设施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分析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七、(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5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39.4%,主要原因是厉行经费节约。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安排。


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八、2017年工业经济局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