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靖边县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政府网上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jingbian.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知晓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交受理机构确认。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本单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4846008,传真号码:4846004

  通信地址:靖边县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

  邮政编码:718500,电子邮箱地址:66027248@qq.com。

  四、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靖边县纪委监委政务服务监察投诉中心或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举报。

  靖边县纪委监委政务服务监察投诉中心:0912-4846188,地址:靖边县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编:718500

  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4612211,传真号码:0912-4846004,通信地址:靖边县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邮政编码:718500。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4612211,传真号码:0912-44846004,通信地址:靖边县西新区党政第二办公区,邮政编码:7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