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中共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靖边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县委、县政府在开发区内行使党的领导和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和改革创新发展工作,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党员管理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创新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拟定中长期开发建设和科技、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和发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商务流通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统计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发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有和集体土地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实施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所属国有企业的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开发区内规划、建设、环保、科技、安全、财政、社会事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等工作。

(九)按照市县政府下放权限和有关部门授权,负责开发区有关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十)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审核开发区内投资项目;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设立、入驻、审核等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设立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的工作。

(十二)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