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承担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起草有关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林权林界权属争议;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县防沙治沙、林业科技、林业教育和林业外事工作。

  11、编制规划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植树造林合理布局,描绘绿色家园新蓝图

  2017年8月29日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了中省市县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全年完成营造林9.25万亩,义务植树90万株。

  (一)2016年尾留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抚育1.5万亩;在杨米涧镇、中山涧镇、周河镇三个镇的5个行政村完成2016年度5000亩退耕还林任务;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封沙育林1.61万亩;完成饮马坡村、红柳沟村、苏家湾村、刘兴庄村、吕家口则村、张新庄村、代黄口则村、长渠村、东高峁村、塘坝渠村10个村的千村万户绿化工程。

  (二)2017年任务完成情况。完成2017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2.16万亩、播区补植2000亩;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飞播区抚育5000亩;完成“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0.2万亩;完成千里绿色长廊工程农业园区道路冯家峁林场段、能化园区、宁条梁镇西园则、包茂高速天赐湾便民中心段、包茂高速芦河大桥至靖边南服务区段5个作业区共43.5公里的绿化里程;完成柳三村、宋家洼村、新城村、庙界村、阳坪村和羊羔山村6个村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完成樟子松基地造林7800亩;经济林建设项目完成长柄扁桃造林1200亩、核桃造林1000亩、林下经济项目200亩;驻靖能源企业在五台森林公园东南角完成造林4000亩(折价计算);完成省防沙治沙示范区项目实施造林1600亩;在黄蒿塘、金鸡沙、掌高兔、林家湾、龙二村和杨二村6个村集体宜林地和柳树湾林场、冯家峁林场2个林场的国有林地以及牛玉琴林地完成灌木平茬复壮1万亩;完成天赐湾毛主席旧居旅游道路绿化4.4公里,绿化护坡8000平方米;307国道“五台—小河”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栽植苗高3米樟子松3万株。五台森林公园建成了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今年铺设南区道路1.5公里,铺装多式样游步道1.25公里,修建仿汉风格防火物资储备库290平方米,修建围墙600米,拉设围网2000米,完成公园大兴广场建设。启动了“城南生态屏障”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区域总面积25平方公里,今年4月已完成4.9公里的道路绿化工程。

  2、管护措施全面强化,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提高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全年共计办理苗木、花卉和其它繁殖苗木检疫562件,检疫苗木795万株、种子116.8吨;种苗检验250件;办理林木良种经营许可证79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13项,总面积48.7683公顷;办理木材采伐证135份,采伐蓄积量2636.79立方米。所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由林业局驻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受理。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了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林政稽查大队和森林公安分局对2014年以来全县的征占用林地已批复的和私自开垦林地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4家采沙场、28家砖厂和34家木材加工厂进行了排查,出具停工通知书8份,停业整顿通知书8份,查封21家。对林木种苗企业和个体户监督检查2次,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案件1起。三是严格管护森林资源。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给各乡镇下发了《2017年封山禁牧工作目标任务书》和《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书》,实现了封山禁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量化考核。今年,全县发生森林草原火灾46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县防火办在清明节免费发放2米樟子松1.1万株,免费发放石制烧纸池500个,购买1千束鲜花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植绿祭祖。四是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救助。全年防治林业有害生物1.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无成灾面积。救助省级以上保护动物5只。五是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行为。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8起,处罚48人次,林业行政罚款48万余元;查处林业刑事案件5起,破获5起,移交检察院5人。六是配合市林业局完成了县域内湿地规划工作,起草了《靖边县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报县政府审核发布,夯实湿地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

  3、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强力打造生态旅游品牌

  为提高群众植绿护绿意识,协调组织开展了系列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4月14至16日,举办了“生态靖边 杏花映秀”摄影大赛,邀请陕西、宁夏、山西、甘肃、内蒙古五省(区)的摄影家及本地区摄影爱好者近百余人参加活动,拍摄宣传了黄蒿镇界大界、庙湾、马季沟、红墩界神树涧、宁条梁镇西园则村、王渠则镇等地的优美风光。5月份,协同宣传部、教育局在靖边一小开展“寻找生态观光线路最美代言人”亲子植树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四条生态观光线路知晓率,加强了我县小学生生态文化教育工作,培养了青少年爱绿护绿植绿意识。今年6月份,对全县161株古树名木编制了《靖边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方案》,规划了《靖边县东坑镇桧柏园景观绿化设计方案》。8月29日,在五台森林公园举行了“靖边县五台森林公园(国家AAA级景区)开园、博物馆开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启动仪式”。8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厅长李三原认领了青阳岔镇黄家湾村一株松树,推行“以树为媒、以树寄情”理念。我县“西涧丹林”景区知名度进一步提高:10月20日,县政府在“西涧丹林”景区举办了榆林・靖边“西涧丹林”首届红叶节暨摄影大赛;10月28日,王渠则镇在“西涧丹林”举办了“重阳登高定向越野赛”。

  今年的系列林业生态品牌宣传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变了过去大家认为我县生态旅游产品缺乏的观念,大幅提升我县干部参与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4、林场改革稳步推进,场圃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和国有林场资产核查小组,出台了《靖边县国有林场(圃)改革实施方案》,并经榆林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各场根据本场实际情况,落实“一场一策”制度,制定了完善的改革方案,国有林场清产核资工作有序推进中。二是国有林场职工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林业棚户区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部分职工已入迁新居。三是杨桥畔苗圃在国有场圃建设中持续发力,被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批准为“木本油料灌木(文冠果)选育、高效繁殖技术集成及实验示范基地”,56亩文冠果采摘园已初步建成。

  5、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全力推动生态扶贫工作

  一是制定了《靖边县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护林员实施细则》,筛选出132名生态护林员,全部已于8月份经培训上岗,工资按月发放到位,实现了这些贫困户“一人护林,全家脱贫”的目标;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退耕还林任务7000亩涉及贫困户53户,2016年退耕还林任务5000亩涉及贫困户26户,完成了2014年第二轮和2016年第一轮的退耕资金兑付工作,兑现资金387.6万元。2017年9月份,国家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目前已完成1.6万亩,其中80%涉及贫困村、20%涉及贫困户。三是完成2000亩针对贫困户的灌木平茬任务,建设林业产业精品示范点9个,争取79.2万元资金对全县19家林药种植和林下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给5个贫困村争取50万元安排千村万户绿化工程。四是制定了《靖边县林业科技扶贫工作方案》,安排系统内业务单位对各镇进行林业科技扶贫,共抽调林业专业技术人员47名,成立林业科技服务集团,在贫困村当中普及62种林业实用技术,全年共计培训1515人次。五是制定了《靖边县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村级监管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范围,便于更好的将这一部分资金用于生态扶贫工作。我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贫困户1935户,覆盖率达94.30%,超出市县下达任务的13.7个百分点。六是林业系统10个驻村工作队的26名同志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全心全力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协调各部门为村民跑项目争资金。园林站为硬地梁村争取了硬化道路项目0.8公里;防火办为大台村争取防火通道项目3公里;绿化中心、规划院、森防站为贺家峁村争取绿化资金28万元;种苗站为小桥畔村争取绿化资金30万元;森林公安分局为榆树硷村争取到小型高抽站项目,并已开始实施。

  6、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引领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3月15日,召开了林业系统“一抓二促三必须”专题布置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指导督导组,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夯实了党建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建工作必须结合实际工作来开展,并下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中深入持续开展“一抓二促三必须”活动的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局机关2017年的学习活动、实践活动、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使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载体、有目标,将党建工作落在了实处,下发党建目标任务书。局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24次,听课党员300人次,每月组织集体学习2次。在系统内开展了向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和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学习的活动,组织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黄大年学习的活动,不断激发林业干部工作热情,增强干事创业的活力;三是制定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暂行办法》,严把党员入口关,有利于优化我系统党员结构,激励林业系统内优秀群众加入中国共产党;四是4月24日,召开了系统内24个支部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培训会,邀请县直工委张虎成同志进行专题讲座;五是召开了靖边县林业系统妇女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靖边县林业系统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林业系统妇联主席和副主席,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妇女组织机构。六是林业局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了1名工会副主席,扎实开展工会创建活动,于5月6日成功举办了2017年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象棋比赛,丰富了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7、廉政建设全面从严,保障林业队伍纯洁性

  一是今年5月份县委第三巡察组在林业系统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工作,共反馈林业系统18个方面的问题,林业局党组根据问题制定了《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林业局期间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共靖边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林业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各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了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共部署,全面践行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推行廉洁从政理念,做到了党员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三是重点部位严格监管,对各镇和系统内林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反馈实施单位,并责令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了招投标和采购制度,造林与验收工作分人管理,形成权力制约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党员八小时之外监管,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全年未出现一例违规操办婚丧嫁娶、违规发放钱物事件。四是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巩固2016年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继续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系统内党员干部心中牢固树立起“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观点。

  8、取得的工作经验

  (一)提升党建和扶贫站位,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我局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践行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局党组将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职能工作定位为2017年工作的“三驾马车”。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和指导,服务林业系统各项工作。林业工作安排向扶贫工作倾斜,林业人才向扶贫工作倾斜,林业项目和资金向扶贫工作倾斜,全力推动三驾马车齐头并进,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埋头苦干的工作精神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大幅提高。为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的精神,强调工作落实,加大工作督察力度。我局安排纪检主任负责督察各项工作,对系统内所有单位进行了3轮巡查,同时也到我系统帮扶村对各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进行了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约谈2人。在督查中发现各单位工作思路清楚,战略布局协调统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系统内干部职工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三)抓好各项制度建设,确保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定了《靖边县林业局工作规则》、《靖边县林业局下属单位管理规定》,规范了权力运行,明确了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制定了《林业局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上班签到制度和外出告知制度;制定并印发了《靖边县林业局关于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及工作要求的通知》、《靖边县林业局机关内设各股室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了权力和义务,对局机关内设股室进行了完善、人员进行了调整,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抓好队伍素质建设,党建工作统领全局。我局按照靖边县委“一抓二促三必须”活动的要求,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抓,并根据此活动提出林业系统“一造二管三开发”的营造林理念。明确提出抓党建就是抓业务工作,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应在党的统领下安排部署,在工作中党员应起好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督导党建工作的同时也要督导业务工作,杜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出现“两张皮”的现象。此项指导意见的提出解决了部分单位党建工作无载体、谈心谈话无话题,部分党员工作无干劲的问题。确定了先进党支部2个、标杆党员6个,树立系统内党员的追赶超越目标。以党建工作推动职能工作的开展,党建工作起到了统领、引领、带动效果,使林业工作更扎实更细致,党建工作也进一步取得实效,在林业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中树立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

  为加快系统内干部职工知识结构更新,10月份安排8天时间对全系统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课程强调新观念、新理论、新技术,注重现代科技手段与林业工作结合,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得到更新、补充、拓展、提高。为提升我县森林公安战斗力、凝聚力,县森林公安分局于10月21日至24日开展了为期4天的岗位大练兵,展示了森林公安队伍昂扬的斗志、严整的警容、威严的军姿,大幅提升了公安队伍团队协作能力。10月份,杨桥畔苗圃利用闲暇时间开展了半军事化训练活动,对单位职工内务、队列进行军事化训练。

  9、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业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干部年龄段集中在35-39周岁,年轻干部缺少,存在人才梯队断层现象,不利于林业工作整体安排和布局,此问题在国有林场圃尤为突出。二是造林地块落实难,林权矛盾突出。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经济利益的冲击,群众不愿在自有林地内造林,落实造林地块已成为我县林业事业发展的瓶颈。三是封山禁牧工作压力仍然巨大,羊子数量居高不下,偷牧、夜牧等违法放牧行为屡禁不止。四是樟子松的苗木市场持续低迷,苗木大量积压,严重挫伤育苗户的积极性。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部门设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18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8个。

  纳入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林业局

  行政单位

2

  绿化中心

  事业单位

3

  林站

  事业单位

4

  林种站

  事业单位

5

  规划院

  事业单位

6

  园林站

  事业单位

7

  治沙站

  事业单位

8

  森防站

  事业单位

9

  防火站

  事业单位

10

  林政队

  事业单位

11

  森林公安分局

  行政单位

12

  白玉山森林警察大队

  行政单位

13

  万家畔森林警察大队

  行政单位

14

  沙石峁森林警察大队

  行政单位

15

  冯家峁森林警察大队

  行政单位

16

  杨桥畔苗圃

  差额单位

17

  万家畔林场

  差额单位

18

  红墩界林场

  差额单位

19

  柳树湾林场

  差额单位

20

  沙石峁林场

  差额单位

21

  冯家峁林场

  差额单位

22

  柳桂湾林场

  差额单位

23

  白玉山林场

  差额单位

24

    老干所

  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263人;实有人员589人,其中行政135人、事业45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51人。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6499.48万元,较上年总收入增加了127.54万元,主要是项目款增加127.54万元;支出总计16499.4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6310.63了万元,主要是用于项目款支出减少。

  2、收入构成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99.4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总收入增加了127.54万元,主要是项目款增加127.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5927.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8.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1万元。

  (2)项目支出10571.5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2871.41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7.98万元,项目支出10571.5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592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8.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1.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01万元。项目支出10571.51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82.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71.4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592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8.2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34.5万元、津贴补贴1440.74万元,奖金216.78万元,绩效工资1001.5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1.66万元(包括离休费9.9万元、退休费7.91万元、抚恤金131.93万元、生活补助971.9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0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37.33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8.85%。

  2、培训费支出

  2017年培训费支出1.1万元,(林业专业技术培训)比去年减少0.95万元。

  3、会议费支出:2017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支年减少1.7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对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26万元。 

  七、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支出总计:304.01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8.38万元,印刷费支出9.52万元,手续费支出0.51万元,水费支出7.09万元,电费支出15.6万元,邮电费支出12.83万元,取暖费支出19.93万元,物业费支出1.41万元,差旅费支出34.84万元,维修费支出11.92万元,租赁费5.29万元,培训费支出1.1万元,专用材料费30.27万元,专用燃料费0.16万元,劳务费支出13.4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09万元,其他交通费37.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2万元。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度所有采购都能按采购法规定执行,其中:采购绿化工程661.3万元;设备购置17.4万元;建设工程招标79.0万元;采购种苗28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0辆;本年度未购置车辆;所有通用设备单价没有超过5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http://img.jingbian.gov.cn/upload/CMSjingbian/201902/2019021502430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