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承担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起草有关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林权林界权属争议;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县防沙治沙、林业科技、林业教育和林业外事工作。

  11、编制规划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省“五新”战略任务,为我县“两区两地一中心”建设提供生态支撑,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落实榆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完成森林资源督查整改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主要预期目标:完成营造林14.09万亩,绿化道路72公里,全民义务植树90万株,绿化村庄13个,完成林业投资0.9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内。

  一、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提升省级森林城市质量

  1、完成201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6.5万亩;2018年度森林抚育3.87万亩。

  2、完成204省道、五台森林公园金园路绿化提升改造、黄蒿界镇大界村等绿色长廊建设项目72.1公里。

  3、完成城南生态屏障、青阳岔镇黄家湾村、小河清凉寺、许台村樟子松造林等重点区域绿化1.07万亩。

  4、完成东坑镇车路壕村、黄家峁村,中山涧镇中山涧村、新城便民服务中心黑龙沟村等13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5、继续完善五台森林公园配套设施,加强摊点整治工作,规范管理,加强服务,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公园质量。

  6、配合做好全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工作,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大生态文化宣传力度,全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7、规范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提高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维护林业专项规划权威,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

  8、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度,落实“两证一签”制度,坚持工程监理制度,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由林业局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统一兑付资金,落实好工程竣工审计制度。

  二、以林业产业建设为抓手,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9、加强对106名生态护林员的监管和考核工作,按月兑付工资,同时要确保生态护林员在森林资源管护中发挥切实作用。

  10、按时完成2019年度国家公益林补偿基金兑付工作。

  11、完成2018年度1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选用优质经济树种,在增加群众补偿性收益的同时增加群众的林业产业收入。按时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度补助资金。

  12、建设林业合作社示范点1个,完成推广示范文冠果0.7万亩、经济林建设项目0.8万亩、山杏嫁接0.15万亩。

  13、充分发挥林业优势,全年至少吸纳800人次贫困人口参与林业工程建设、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

  14、按照《靖边县林业科技扶贫工作方案》,今年安排17个林业单位在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开展2次宣讲或培训活动。

  15、规范苗木经营管理,加大苗木经营企业(个户)监管力度,积极做好苗木市场服务和育苗引导工作,逐步做大做强靖边林木种苗产业。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6、加强林权、林木、林地管理,全力做好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批少占多、地点位移、逾期不还”等违法行为。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17、加大林政案件查办力度,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对森林资源督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到位。

  18、加强封山禁牧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在封山禁牧工作中推广应用新科技、新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夯实监管责任,保持长期高压态势,使禁牧工作常态化。履行好林业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职责,落实好管护责任,做好封山禁牧日常巡查工作。

  19、加强对各镇(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做好重点林区重要祭祀节日的火源管控工作。加大防火知识和法律的宣传力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加大林地失火案件的查处力度。

  20、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设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临时检疫站,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严防死守,严禁疫区苗木外调,对非疫区苗木进行复检,确保我县无疫情发生。

  21、做好野生动物、湿地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加大林业生态文化宣传力度,从保护森林延伸到保护野生动物和湿地。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运野生动物行为,斩断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流通渠道。绘制靖边县古树名木保护路线图,挖掘新的161株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促进森林旅游发展。

  四、强化国有场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22、衔接好国有林场改革前后的各项工作,完善国有林场管理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规范国有场圃的政务、林地、财务和工程档案管理。

  23、加强国有林地管理,夯实责任,确保国有林地不流失,全面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封山禁牧工作。

  24、加快劣质林地改造步伐,强化抚育经营措施,全面提高林地效益。

  25、充分发挥国有场圃的林地、资金和人才优势,运用新理念管理国有林地,运用新技术培育好森林资源,当好林业行业“领头雁”。

  五、加强党的建设,增强保障能力

  26、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党对职能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保证林业各项工作集中统一、令行禁止,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7、强化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地位,开展好系统内团委、工会、妇联的各项工作。

  28、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靖边县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新闻舆论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全面应用新媒体宣传工作亮点,展现行业风采,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加大林业项目和资金、林业行政审批和执法、国有林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全体党员干部自警、自醒、自重,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靖边县林业系统部门预算包括24个单位:林业局(全额行政单位)、绿化中心(全额事业单位)、林站(全额事业单位)、林种站(全额事业单位)、规划院(全额事业单位)、园林站(全额事业单位)、治沙站(全额事业单位)、森防站(全额事业单位)、防火站(全额事业单位)、林政队(全额事业单位)、森林警察大队(全额行政单位)、冯家峁森林派出所(全额行政单位)、沙石峁森林派出所(全额行政单位)、白玉山森林派出所(全额行政单位)、万家畔森林派出所(全额行政单位)、林业老干所(全额事业单位)、杨桥畔苗圃(全额事业单位)、万家畔林场(全额事业单位)、经墩界林场(全额事业单位)、柳树湾林场(全额事业单位)、沙石峁林场(全额事业单位)、冯家峁林场(全额事业单位)、柳桂湾林场(全额事业单位)、白玉山林场(全额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林业系统现有在职人员539人,离退休人员190人。共有编制27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24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靖边县林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台价值均在10万元以上。

  2019年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靖边县林业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80%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738032元。

  (七)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等概况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靖边县林业系统预算总收入为70738032元,其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较2018年总额增加23%。

  (2)、2019年靖边县林业系统预算支出为7073803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367432元,较上年增加17.8%,增加原因为调资增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233000元,较上年增加2%。项目支出2137600元,较上年增加32%,增加原因为增加项目投资。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0738032元,其中基本支出6860043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615529.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1902.9元。商品服务支出8370600元(其中机关运行安排6233000元),项目支出2137600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9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休费、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4、“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22000元,与上年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2200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无招待费支出,无出国(境)境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3706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766370元、印刷费293600、手续费支9060元、邮电费支205780元、差旅费支367200元、水电费支563540元、取暖费支557000元、公费用车运行费41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268400元、租赁费100000元、维修费支294000元、专用材料130000元、劳务费支1122000元、委托业务费170000元、工会经费支10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2850元。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253300元,均是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四、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附件:靖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