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承担县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起草有关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林权林界权属争议;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县防沙治沙、林业科技、林业教育和林业外事工作。
11、编制规划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对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林业局设置12个岗位。除局长1名、副局长2名外,设置如下岗位:
(一)总工程师
拟定全县造林治沙、林木经营方面的规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审核、评审营造林项目和改造林地项目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全县采种育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治沙工程、外援造林项目;负责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负责对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协调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负责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
(二)行政综合岗
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以及机要、编制人事、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统计、档案、信访、接待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印章使用管理;制定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三)林业资金管理岗
组织筹集林业发展资金,指导林业资金的使用并实施监督;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资产;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和劳资情况统计工作。
(四)植树造林岗(2名)
负责起草重点林业项目建议计划,编制重点林业项目建议书和全县林业生产规划;参与全县的植树造林、采种育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治沙工程建设工作;参与造林成果的检查验收;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
(五)人事教育岗
组织编制全县林业科学发展、专业人才培养和林业教育的规划、计划,指导林业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指导林业科学研究,并组织对科技项目的检查验收和鉴定评议;指导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劳资管理和职称评定及专业技术等级晋升工作;负责填报系统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专业职称、技术等级信息;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资源管理岗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对依法使用林地项目进行审核;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和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七)政策法规岗
负责指导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机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核本部门的各种法律文书和林业执法案卷;督促检查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文书,培训教育行政执法人员;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电子政务工作。
(八)林场管理岗
负责全县林业场(圃)数据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国有林地林权、林界处理意见及管理档案;负责承担中省市关于国营林场开展的各项工作;衔接好林场职工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配合植树造林岗开展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23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林业局本级 |
2 | 绿化中心 |
3 | 林站 |
4 | 林种站 |
5 | 规划院 |
6 | 园林站 |
7 | 治沙站 |
8 | 森防站 |
9 | 防火站 |
10 | 林政队 |
11 | 森林公安分局 |
12 | 白玉山森林警察大队 |
13 | 万家畔森林警察大队 |
14 | 沙石峁森林警察大队 |
15 | 冯家峁森林警察大队 |
16 | 杨桥畔苗圃 |
17 | 万家畔林场 |
18 | 红墩界林场 |
19 | 柳树湾林场 |
20 | 沙石峁林场 |
21 | 冯家峁林场 |
22 | 柳桂湾林场 |
23 | 白玉山林场 |
24 | 老干所 |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创新造林工作思路,构建绿化新格局
今年,围绕“一心两线三点多面”的生态建设思路,着力构建北部沙区大绿化、中部涧地林网化、南部山区生态化的靖边绿化新格局。全年完成营造林 12.22万亩,绿化道路290公里,绿化村庄10个,义务植树90万株。一是完成2017年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抚育2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1.78万亩和封沙育林0.63万亩;完成西涧丹林森林体验区绿化项目、红墩界林场退化防护林改造项目、伊当湾村樟子松造林等重点区域绿化1.65万亩;经济林建设0.67万亩(其中:长柄扁桃1000亩、核桃1500亩,“两杏”基地3000亩、山杏嫁接改良1200亩),建设经济林采摘园200亩,发展林下经济200亩;完成宁条梁镇大滩村和老庄村、中山涧镇五道沟村等10个村(社区)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完成灌木平茬3万亩;完成野淌路、龙山路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小河清凉寺道路绿化、通村道路绿化等道路绿化项目290公里;二是完成2018年春季义务植树90万株;驻靖能源企业造林4560亩(以资折亩)。三是进一步完善五台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实现了景区无线网络全覆盖、完成了大兴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新建星级旅游公厕2处、在公园主入口和游客聚集区安装了广播监控系统、在景区内安装了全彩LED电子屏;完成了公园南区企业绿化基地输水管网工程,铺设输水管线网6000米,建闸阀井22座,取水点83个,保障了能源企业绿化基地苗木灌溉用水。四是完成各种林业规划设计105件,各类林业违规、违法案件和其他林业鉴定195件,为靖边林业建设提供了行业技术标准。
(二)、生态脱贫功能凸显,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我局充分发挥林业行业优势,采取发展林业产业、增加补偿性收益、雇用贫困人口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业建设等方式,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一是做好2017年聘用的132名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完成了2018年106名生态护林员续(新)聘任务,生态护林员工资全部按月发放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中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737户9561人的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45.64万元的兑付工作。三是在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全部安排了退耕还林任务。给209户贫困户806人安排了退耕还林3104.78亩。四是完成巡检寺、庞畔两个贫困村200亩核桃栽植任务,在西桥界、西园则村两杏改良200亩;新建巡检寺村核桃经济林500亩;新建伙场洼村经济林采摘园200亩,嫁接改造杏树低产林200亩,发展林下经济200亩;新建龙洲镇甘沟村林果采摘园160亩,葡萄采摘园40亩,特色经济林日光温室大棚一座。五是优先选用2户贫困户的合格苗木,增加了其经营性收入。安排贫困户实施2000亩灌木平茬项目。六是开放了白玉山林场、万家畔林场和五台森林公园。共雇用贫困人口从事苗木抚育、林地管护150人次,五台森林公园减免贫困人口2个摊位费租金24000元/年。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雇用贫困人口劳力1100人次。在宁条梁镇建立林果业科技推广示范点1个。七是完成对每个乡镇全年两次的培训任务,累计培训贫困人口3500多人次,发放生态脱贫政策传单和林业科技培训资料1万余份。在全系统开展了向贫困户扶贫捐赠活动,为“爱心超市”捐赠善款4.3万元,实物1700余件。八是完成新建村的帮扶任务。我局以“党建引领、乡风文明、产业兴旺、基础强化”为思路,结合新建村特点,积极争取项目,树立文明新风。新建300亩拱棚,安装变压器3台,打水井2口,实施了三化一片林项目,设立1.5公里宣传文化墙。
(三)、强化森林资源管护,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一是提高林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全年共计办理植物检疫1252件,检疫苗木7705万株、种子180吨;苗木质量检验1241件,检验苗木240.8万株;办理林木良种经营许可证91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106项,总面积661.50公顷;办理木材采伐证105份,采伐蓄积量3154.30立方米。确定协调行政审批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林业行政审批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森林督查力度。对中省林业部门下发的1156块疑似图斑全部进行了实地排查,查清事由,确定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清理林权纠纷案件10件(其中:历年积案2件,省高院判决2件,市中院判决4件,县法制办移交2件)。三是严格落实封山禁牧工作责任。年初,县政府给各乡镇下达了封山禁牧目标责任书,纳入到年终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对封山禁牧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加强了乡镇封山禁牧力量,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保证了每个乡镇3-4名禁牧工作人员的工资。我局严格落实封山禁牧按季度巡查制度,今年共计巡查150余天,下达整改通知书44份。对封山禁牧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给各乡镇配备了封山禁牧信息化管理专用电脑27台,并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四是大力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全年共扑灭森林草原火灾67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全年查处林地失火行政案件12起、刑事案件2起,有效打击了林地失火违法行为。利用乡镇集市设点宣传25次,发放森林防火传单5万张、宣传手册1万余本、围裙9000余个、塑料脸盆4500余个,发送防火警示短信9.5万余条。五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全年防治林业有害生物1.7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无成灾面积。救助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2起2只,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1起1只,“三有”野生保护动物1起112只。六是严厉打击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行为。全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5起,林业行政处罚119万余元;查处林业刑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8人。七是成立了古树名木宣传保护工作小组,绘制了靖边县古树名木分布图。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全面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唱响新时代主旋律
为提高群众植绿护绿意识,增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协调组织开展了系列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4月1日至4月15日,举办“靖边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8年‘爱鸟周’与湿地和鸟类保护宣传巡展活动”,活动共展出鸟类和湿地资源图片展板50幅、创森展板12幅及野生动物和昆虫标本60多件。4月21日,县林业局和县教体局联合举办“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寻找最美植树家庭”亲子植树活动,完成植树3000株。5月份,组织开展了“创建森林城市我知晓、评选县树县花我参与”活动,经过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后,县政府常务会议初步确定候选县树为旱柳、县花为杏花,已报县人大常委会审定。开展了寻找最美林业故事和“创建森林城市·寻找最美护林员”的活动,并对感人事迹、感人故事进行整理,在新媒体已发表21篇。积极参加了靖边县委宣传部组织的《梁家河》朗诵比赛、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诗歌朗诵比赛,展示了林业风采。系列生态文化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幅提升我县干部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五)、国有林场管理强化,示范林业产业建设
一是整理完善了国有林场改革资料,省级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组对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整体评价良好。完成了国有林场清产核资工作,实现了国有林场林权林界数字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各场分别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并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为我县国有林地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奠定了基础。三是对国有场圃的苗圃规范化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场圃苗木经营记录资料齐全,符合标准。四是杨桥畔苗圃文冠果选优繁育技术持续发力。10月6日,杨桥畔苗圃参加了全国第二届沙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暨沙产业博览会,获得了全国沙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双创之星”优秀奖,并在展出期间受到国家林草局局长张建龙的关注与重视。11月份,在第二十五届杨凌农高会参展。在我县南部山区成功推广文冠果5000亩,为杨米涧镇打造文冠果小镇,发展全域旅游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六)、党建引领职能工作,干部作风明显改进
一是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局机关的学习活动、实践活动、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使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载体、有目标,切实将党建工作落在实处。我局各分管领导讲党课24次,听课党员300人次。每月组织职工集体学习2次,每人完成学习笔记2万字;二是全面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制定了《靖边县林业系统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座谈会3次,发放靖边县林业干部作风问题调查问卷146份,集中排查问题。重点做好了“五查五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加大督查力度和建立长效机制,林业干部作风改进明显,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成立了靖边县林业系统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完成了选举工作。四是3月21日,县林业局妇联在县森林公安分局为系统全体女职工举办了林业系统2018年女性健康知识讲座。五是5月18日,县林业局工会、妇联在五台森林公园举办了“创森杯”——靖边县林业系统2018年职工运动会,既提高了林业职工身体素质,又弘扬了靖边林业人务实创新的品质、团结拼搏的精神和热爱生活的态度。
(七)、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今年年初,我局召开了2018年度林业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了2017年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反腐形势,将2018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抓职能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强思想建设。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学习了新的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县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领导讲话及《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内容,同时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牛玉琴治沙事迹专项学习活动。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了《小官大贪》、《邹碧华》廉政教育影片,集体组织学习冯新柱案件情况。系统内所有党员都关注了“共产党员”、“陕西先锋”、“榆林党建”、“陕西林业”4个微信公众号及廉政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干部职工能够定期浏览“中国纪检监督网,榆林市纪检监察网,靖边县纪检监察网”等网站,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廉洁自律、作风效能方面的通报,以及最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法规,让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受到耳濡目染的廉政教育。四是为严肃职工上下班纪律,重新修订了《靖边县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强化了工作纪律。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
示例: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278人;实有人员584人,其中行政133人、事业451人;离退休人员15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5772.04万元,较上年总收入减少了727.44万元,主要是项目款减少727.44万元;支出总计15772.0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727.44万元,主要是用于项目款支出减少。
2、收入构成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2.0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总收入减少了727.44万元,主要是项目款减少727.4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6080.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4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3.56万元。
(2)项目支出9691.0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72.04万元,较上年总收入减少了727.44万元,主要是项目款减少727.44万元;支出总计15772.0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727.44万元,主要是用于项目款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2.04万元,其中: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333.19万元; 行政运行1623.75万元;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378.54万元; 森林培育支出141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99.56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3990.73万元; 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10万元; 林业检疫检测支出314.36万元 林业产业化支出20.0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408.17万元; 其他林业支出支出2983.7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0.9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23.7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802.67万元;林业检疫检测支出296.36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支出358.1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 0万元;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5.1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3.29%。减少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0.99万元,(林业专业技术培训)比去年减少0.1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0%。减少原因为压缩经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比去年减少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示例: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55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支出总计:603.56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66.96万元,印刷费支出10.4万元,手续费支出0.24万元,水费支出7.1万元,电费支出20.42万元,邮电费支出21.71万元,取暖费支出20.25万元,物业费支出3.18万元,差旅费支出35.97万元,维修费支出162.17万元,租赁费10万元,培训费支出0.99万元,专用材料费29.3万元,专用燃料费0.78万元,劳务费支出91.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9万元,其他交通费8.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2万元。
机关运行支出较2017年增加299.55万元,增加原因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办公楼维修,维修费较去年增加了150.25万元;劳务费较去年增加78.04万元,增加原因为机关及下属单位因扶贫工作及其它业务需要支出增加;水电费、办公费等都有所增加,增加原因为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6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63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
林业局靖边县--部门决算公开表http://img.jingbian.gov.cn/upload/CMSjingbian/201909/2019092310440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