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林业局关于开展黄蒿塘村和金鸡沙村毁林违法采砂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按照《靖边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县域内毁林违法采砂查处工作及监管不力的监察建议》(靖监建〔2020〕49号)要求,为了严厉打击毁林非法采砂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林业局党组统一领导、各执法单位联合执法”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摸清毁林采砂底数,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从严从快查处黄蒿塘村和金鸡沙村毁林采砂案件,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宁条梁镇黄蒿塘村和东坑镇金鸡沙村。

(二)工作任务: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砂行为,包括未经审批占用或少批多占的,首先责令其停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行政处罚的要行政处罚到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森林公安要依法立案查处;二是对已经取缔和废弃沙厂,要严格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谁恢复”的原则落实林地恢复治理责任,要逐个制定生态修复方案,限期完成修复任务。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长:华建龙(靖边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孙 涛 (靖边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刘庆岭 (靖边县林政稽查大队负责人)

李书厚 (靖边县公安局森林公安相关工作负责人)

吴向飞 (靖边县公安局冯家峁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

康 涛 (林业局干部)

方尚东 (林业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孙涛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林业局负责黄蒿塘村、金鸡沙村毁林违法采砂案件查处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森林公安分局承担上述案件查处的安排部署和具体指挥。冯家峁森林警察大队对黄蒿塘村、金鸡沙村辖区内的所有采砂厂逐一排查,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坚决遏制毁林采砂行为,黄蒿塘村范围内的毁林采砂案件由一中队中队长师光峰承办,金鸡沙村范围内的毁林采砂案件由二中队中队长周堆山承办,并监督违法主体落实好植被恢复措施。林政稽查大队负责提供征占用林地相关材料,配合森林公安办理案件。森林公安分局和冯家峁森林警察大队要严格按照《靖边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靖政林发〔2015〕04号)和《靖边县林业局关于明确下属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知》(靖政林发〔2016〕09号)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工作组于2020年7月底前办结全部违法毁林采砂案件,由森林公安分局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森林公安分局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抽调精兵强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严肃处理。严格公正执法是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森林公安要充分发挥林业执法主力军作用,对违法行为要敢打敢为、敢于碰硬、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凡查实属毁林采砂违法行为,要按照“案情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查办,行动涉及的所有案件要办成铁案。要把此项工作同扫黑除恶有效结合起来,严肃查处黑恶势力参与非法开采和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监管,问效问责。专班领导小组不定期督查检查案件进展情况。森林公安分局要建立案件办理长效监管机制,对案件查处不力、行动迟缓、清理排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跟踪问效督办。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形成依法打击随犯即处机制。各执法和监管单位要建立自我督查机制,夯实林地的日常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工作人员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各专案组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案件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专班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