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22年第一季度毁林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连续4年开展森林督查工作,2018年调查年度为2013—2017年,我县上报破坏森林资源图斑220个(面积195.95公顷),2019、2020、2021年度分别上报破坏森林资源图斑142个(164.5公顷)、177个(264公顷)、522个(712.75公顷)。4个年度破坏森林资源图班数分别位居全市第3位、第3位、第3位、第4位。经梳理,我县2021年森林督查及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违法图斑共523个,已查处到位26个,尚有497个未查办(其中行政案件119个,涉嫌刑事案件378个)。2018—2020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共511个,已查处到位129个,尚有382个未查办(其中行政案件153个、涉嫌刑事案件229个)。目前,需查办的行政案件272个,涉嫌刑事案件607个。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针对近年来破坏林地草地案件频发易发问题,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整治破坏林草地行为恢复植被工作启动会”。印发了《靖边县整治破坏林地草地行为恢复植被工作方案》(靖政发〔2021〕108号)、《靖边县整治破坏林地草地行为第二阶段工作方案》(靖政办发〔2021〕84号)、《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十二条措施》(靖办发〔2021〕92号)、《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靖办发〔2021〕62号)。去年秋季组织群众恢复植被1.75万多亩,计划今年4月份全面恢复2018年以来森林督查发现的1.8万亩可疑面积,逐块核实9700多亩临时用地。县委建议司法机关对于重点案件不予取保候审、不适用缓刑,对于影响恶劣的案件给予顶格判处。县林业局设立了“恢复植被保证金专用账户”,司法机关在侦办涉林案件过程中,当事人自行恢复植被或主动交纳植被恢复保证金的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恢复植被不合格或拒不恢复植被判处实刑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恢复植被。县政府制定了“破坏林地草地案件植被恢复措施、标准及所需费用计算办法”。禁止水利、电力部门给毁林毁草地块配备灌溉设施设备,已经配备的依法拆除。规定了在破坏林地草地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国土数据不一致的解决办法。2021年,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97个、收缴罚没款近300万元,给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80个。公安机关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201起,其中刑事立案106起,破获81起,刑事拘留76人,逮捕21人,移送起诉65起。去年10月份以来,县法院对所有破坏林地刑事案件全部判处了实刑,县检察院对破坏林地刑事案件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惩罚性赔偿诉讼。截止2月18日,林业局办结破坏林地行政案件60个,罚没款收缴到位46万元,移交公安局刑事案件5个。

通过一系列整治措施,我县整治破坏林地草地行为取得明显成效,除了个别农民零星挖沙取土外,再未发现新的破坏林地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数量多,存量大。我县农耕地年每亩租金高达800—1300元,农民或种粮企业为了逐利铤而走险,破坏林草地行为较为严重,当年案件难以清零,造成了案件逐年增加。

(二)办案阻力大,进展慢。近年来,由于脱贫攻坚任务繁重,镇村两级和有关政府部门为了完成脱贫任务,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先建、发展农田非法使用林地等行为,造成了违法后办案阻力很大,案件查办缓慢。

(三)执法力量弱,办案难。森林公安转隶到公安机关后,林业行政执法等于从零起步,执法人员的林业法律知识学习、行政执法程序培训、案件调查取证技巧、行政执法实践操作、法律文书制作等都要从头学起,短时间内很难快速、高质量办案。加之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多属复转军人,工人身份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四)行刑衔接难,结案慢。《陕西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出台后,公安机关严格要求林业部门按照《办法》规定接收刑事案件。特别是需要违法行为人在询问笔录、现场指认、案件鉴定结果上签字确认内容,遇到当事人不配合的,行政执法根本无法完成,公安机关因故不予接受案件,而责任还在林业部门。

(五)用地申报难,易违法。省级层面暂未出台草原认定依据和征收占用草原管理办法。群众在林地草地上修筑牲畜圈舍没有审批依据,项目建设使用林地需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过高,一些镇村组织或农户不敢按程序审批使用林地,为了节约项目建设资金而选择违法使用林地的冒险行为。

四、下一步解决措施

我县清醒地认识到历年积压案件的严重性,认真汲取国家林草局通报我县吴某毁林的深刻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对全县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夯实了各项责任,落实了相应措施,筑牢了森林资源安全防线。

(一)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认知。从去年9月15日起,全县各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批示,确保深入人心。清醒认识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长期利益与短期效益、国家整体利益与地方群众利益孰轻孰重,认清了保护生态是国之大者,在保护生态中必须要讲大局、讲立场、讲政治。相关业务部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生态保护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手段。

(二)强化科技应用,提高监管能力。我县计划投资200多万元,在今年上半年建成智慧林业管理云平台。依托森林资源监管系统、护林员管理系统、森林督查系统、综合营造林管理系统、生态公益林管理系统、重点项目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林草资源“一张图”实时更新系统、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自然保护地管理系统、林草资源“一张图”服务系统,利用遥感和人工智能技术。变年度督查为季度督查,实现实时监管森林草原湿地,及时发现并迅速查处破坏林草资源案件,保护好我县林草资源。特别是落实好在整治破坏林地草地行为、恢复植被过程中形成的好措施,加强督查检查巡查,严防新案发生。

(三)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办案进度。将所有积压案件按照年度、类别排序,争取县委、政府支持,调运各方力量,加快办案进度,争取在4月30日之前将2018—2020年森林督查案件全部立案。一是力争将所有涉刑案件在完成地类、面积鉴定后一次性移交到公安机关,由森林公安直接办案,对于行政案件采取“以人分案、领导包案”办法落实办案任务,从而加快工作进度。二是将涉及到脱贫攻坚等公益性项目违法的,由林业部门、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组成工作组,采取办案与追责同步进行措施,尽快将公益性项目违法案件销号。三是争取乡镇政府支持,对于农民建房、修牲畜圈舍等违法的,采取简易处罚措施,案件办结后符合“一户一宅”的尽快补办使用林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