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4621221)

负责民政系统党风廉政、纪检、机关党建、目标责任考核、机关作风建设、综合宣传、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做好公务员考勤考核、公文处理、档案管理、职称、后勤、来客接待、车辆调配等工作;购买、管理属非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管理维护机关公用网络、电脑、打印机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财务股(联系电话:0912-4612200)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本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社区专职人员工资发放,及时准确编报各类报表;检查、监督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和局属各单位民政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购买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定期不定期向各局领导、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报送报表,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准确及时;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财务统计、内部审计工作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区划地名股(联系电话:0912-4623565)

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上报中、省、市、县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撤县设市、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0912-4623160)

推进殡葬改革,拟订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监管,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促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建设。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联系电话:0912-4623565)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换届选举工作,拟定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城乡社区建设项目的审定、管理和监督;负责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我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以及基层群众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和表彰;负责镇村改革、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禁毒、平安建设、法制建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儿童福利股(联系电话:0912-4621922)

拟订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社会救助股(联系电话:0912-4623765)

负责临时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因医疗、教育、就业、司法等返贫救助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监护费发放工作。承担民政系统防汛抗旱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养老服务股(联系电话:0912-4623160)

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