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的监督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6、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协同有关部门接收和分配援助、捐赠的救灾款物。
7、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开展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及村(居)务公开工作。
9、主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10、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11、主管地名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县乡以下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12、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1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和福利生产企业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做好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14、负责殡葬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配合公安等部门搞好城市游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
16、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和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大力改善民生,使我县民政工作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救灾、五保、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完善孤儿生活保障制度。按时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启用靖边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全力做好救灾工作。继续完善五保供养机制,及时提高供养标准,将五保对象埋葬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特别是加强工商、税务、车管、房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确保低保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乡镇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便民利民。加快完善公职人员及村居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大力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做好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医后救助、资助参合参险等工作,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严格城乡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做好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衔接工作,及时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做好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孤儿、五保户监护人,确保其生活不出现问题。解决好临时救助制度与低保制度的衔接问题。完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提高救助标准。继续完善孤残儿童信息网络,提高系统网络管理水平,规范、完善孤儿档案,为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提供真实依据。
2.进一步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体系
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革命烈士褒扬活动。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加大投入解决好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以及住房难等实际困难。确保抚恤定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做好定补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老山前线退役人员稳控工作。做好年满60周岁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墓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
3.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化水平。深化“难点村”治理工作。顺利完成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县各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多渠道筹集社区建设资金。探索建立由政府资助、社会捐助及有关服务收费为主要来源的多元化社区发展筹资新机制。
4.进一步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全县各乡镇、村标志设置工作。出版《靖边县城区地名图》。继续对全县各乡镇、村以及市政道路的地名标牌进行维护、更新。力争启动城区住户门牌设置和全县各乡镇街道命名设标的地名公共服务二期工程。完成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编辑办公指南图,试行靖边县电子地图数据库。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范殡葬服务工作。
5.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一是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杨桥畔区域敬老院建设进度,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积极争取建设一所公办社会化老年公寓,提高养老服务床位。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村组集体房屋等,加大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力度,力争5年内农村幸福院覆盖所有中心村。规划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是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6.积极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完善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殡葬救助制度,弘扬先进的殡葬理念和殡葬文化,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7.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在职人数 | 固定资产(元) | ||
1 | 靖边县民政局 (含低保办和婚姻登记处) | 行政机关 | 全额拨款 | 35 | 536765.6 | ||
2 | 靖边县救助管理站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8 | 495584 | ||
3 | 靖边县烈管所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4 | 295000 | ||
4 | 靖边县勘界办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1 | 177400 |
5 | 靖边县光荣院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5 | 1659580 |
6 | 靖边县地名办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6 | 129310 |
7 | 靖边县敬老院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2 | 2450000 |
8 | 靖边县福利公司 | 事业单位 | 差额拨款 | 19 | |
合计 | 110 | 5743639.6 |
四、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许可法》和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043.58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全年支出预算10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58万元,是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按单位2015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靖边县民政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预算拨款 | 1043.58 | 一、基本支出 | 1043.58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553.88 | |
三、事业收入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00.05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3、日常公用经费 | 389.65 | |
其他事业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43.58 | 本年支出合计 | 1043.58 |
靖边县民政局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总计 | 1043.58 | 1043.5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43.58 | 1043.58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043.58 | 1043.58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211.30 | 181.08 | ||
2080207 | 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 | 181.07 | 181.08 |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539.97 | 539.97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111.23 | 111.23 |
靖边县民政局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靖边县民政局 (含低保办和婚姻登记处) | 13 | 5 | 8 | |
靖边县救助管理站 | 0 | |||
靖边县烈管所 | 0 | |||
靖边县勘界办 | 2 | 2 | ||
靖边县光荣院 | 0 | |||
靖边县地名办 | 1.2 | 1.2 | ||
靖边县敬老院 | 4.1 | 2 | 2.1 | |
靖边县福利公司 | 0 | |||
合计 | 20.3 | 0 | 9 | 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