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的农业工作职能部门,正科级行政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业、农机、(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提出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以及发展规划、项目和资金建议,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农业适用技术和优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搭建农产品交易信息平台,调研分析农产品市场行情,管理好农产品营销协会和电子商务营销团队,大力宣传、推荐本县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统一包装等工作。
(七)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机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十)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监督全县植物(除森林外)的检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科研和农业(园艺)技术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及条例意见的宣传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环境监测、农业面源治理、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调查监管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园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六)负责全县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资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根本要求,以发展“品牌农业、科技农业、职业农业、市场农业、融合农业”为基本路径,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持续打造全国知名的优质农产品输出区域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统揽工作全局,狠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两项改革,努力推进产业扶贫和追赶超越两大攻坚战,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1.现代农业建设。今年重点抓了四大体系建设。一是产业体系建设。建成苗木繁育基地60亩,山地苹果园3000亩,鲜食葡萄园600亩,葡萄酒庄1处。完成马铃薯标准化基地1200亩,马铃薯“一亩田”工程3000亩。建成绿色有机蔬菜和杂粮等试验基地300亩。建成小杂粮生产示范基地8300亩。建设中药材示范基地5000亩。二是生产体系建设。完成耕地产能提升项目1万亩。完成联合国粮农组织TCP项目500亩。在王渠则打造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5000亩。推广沼肥水高效综合利用技术360亩。建立马铃薯病虫减量控害示范区500亩,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1000亩;建立马铃薯晚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00亩。全县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初具规模,休闲农业葡萄产业两个全市现场会在我县胜利召开。三是经营营销体系建设。建成省级提质增效园区1个,调整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人,培育专业合作社9家、家庭农场49家、土地股份合作社29家、土地托管合作社1家。注册确定我县区域公共母品牌;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个;抽检农产品3072份,抽检合格率为99%;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验收。建成北京、上海、西安、杭州、榆林农产品直销店;龙洲丹霞景区直销店建设等待景区统一规划,农业局一楼农产品形象店建成并开始营业。参加或举办了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陕西靖边优质农产品杭州发布会、北京十五届农产品交易会和吕梁山货推荐会、靖边县秋季商品交易会。与华人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物联网加大对靖边农产品的宣传。聘请本土影视名人形象代言人宣传我县素食类农产品,在县域内高速公路和重要景区安置形象代言人大型广告标志牌,在中央七台黄金时段播放靖边马铃薯广告片。成功举办了首届农资展销会。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推荐,有力的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农产品销售取得喜人成绩,全年签订农产品订单销售金额7.6亿元,助销农产品1.8亿元。部分农产品远销13个国家和地区。四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农业局一楼大厅建成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安装到位,正在进行网络建设,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全年培训农民2.2万人次。
2.农村改革工作
今年农村改革包括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两项内容,目前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制定出台了《靖边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靖边县关于推进“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3个试点村。召开两次全县“三变”改革推进会,完成了全县29个村(其中27个贫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颁证工作。其中马季沟“三变”改革得到农业部肯定,已成为全省全市“三变”改革典范之一。
3.精准扶贫工作。今年,我局系统选派10个单位成立了10个扶贫驻村工作队,分别进驻5镇10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共争取水电路、产业等各类资金项目650万元并全部落实。
4.产业扶贫情况。5月份成立产业脱贫办公室,抽调农业、发展、林业、供销、畜牧、农机等部门15名业务人员具体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一是精准识别。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核实,共识别出产业脱贫巩固户、贫困户2343户,5949人,坚持短期项目和建立长期机制相结合,指导贫困村和产业脱贫的巩固户、贫困户分别制定了产业发展四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二是确定方案。通过调研制定了全县的产业脱贫四年规划以及2017年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三是落实资金。成立融资平台,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金融贷款、社会资助,共融资6319.99万元,其中中省市县投资1877.3万元,发放小额贷款2066.55万元。四是技术跟进。成立了县产业脱贫技术服务110指挥中心,抽调农技专家100多人,组建了产业脱贫技术服务小分队、15家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团队和贫困村扶贫技术服务工作队进行包镇、包村、包组,深入镇、村、组、户全面开展技术培训,指导产业发展。全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273户3700人。五是研究出台了《靖边县2018-2020年产业脱贫工作规划》《靖边县2018年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建设了年度项目库。组织相关农业专家研究制定了《靖边县产业脱贫实施细则》,为今后产业扶贫奠定了基础。
5.今年新增工作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三变”改革,这项工作9月份提出,10月份安排,12月底完成29个村改革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试点典型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引起省内外关注学习和参观。二是产业扶贫。5分月成立产业办,制计划、定方案、抽自己、抓兑付、搞培训、抓服务,全员上手,实行“五加二白加黑”,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0个,包括: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9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9个(系统原有内设机构1个,下属单位12个,全部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后下属单位19个,其中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11个,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为8个,纳入2017年决算编报范围的乡级农技推广机构有4个)。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农业局 | 行政单位(全额) |
2 | 农业局(减负办)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3 | 示范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4 | 检测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5 | 农技中心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6 | 农技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7 | 植保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8 | 经管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9 | 种子管理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0 | 能源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1 | 农广校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2 | 执法大队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3 | 园艺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4 | 张家畔区域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5 | 杨桥畔区域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6 | 天赐湾区域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7 | 东坑区域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 |
18 | 原种场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差额)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33人;实有人员358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35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0.11万元,支出2870.11万元。较上年2783.7807万元增加86.3293万元,增加约3.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资变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0.1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总计2870.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89.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73万元。
(2)项目支出480.42万元,主要是为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及病虫害控制、执法监管、防灾救灾等项目发展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0.11万元,支出2870.11万元。较上年2783.7807万元增加86.3293万元,增加约3.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资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农业支出2870.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4.15万元,事业运行1846.1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25.54万元,病虫害控制10万元,执法监管124.81万元,防灾救灾35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18.3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16.19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农业基本支出2389.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1.0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26.56万元,津贴补贴380.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3万元,绩效工资468.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73万元包括:办公费45.07万元,印刷费1.9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3.04万元,电费4.84万元,邮电费1.58万元,取暖费15.08万元,物业管理费0.80万元,差旅费21.02万元,维修(护)费19.13万元,租赁费4.44万元,会议费,0.80万元,培训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专用材料费10.11万元,劳务费46.30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1.6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52万元,其他交通费1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1.89万元包括:离休费22万元,退休费399.79万元,抚恤金46.45万元,生活补助133.6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6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8.529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业系统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2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与2016年度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参团人数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未购置车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5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6396万元,累计约接待5批次、30余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支出17.12,主要为职业农民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会议费0.8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870.1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3.8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