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靖边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的农业工作职能部门,正科级行政建制。机构改革后县农业局整合原县委农工部、畜牧局、农机中心全部职能,划入原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部分职能,新单位靖边县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3月15日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农业、农机、(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提出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以及发展规划、项目和资金建议,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审批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农业适用技术和优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搭建农产品交易信息平台,调研分析农产品市场行情,管理好农产品营销协会和电子商务营销团队,大力宣传、推荐本县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统一包装等工作。

  (七)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机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十)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监督全县植物(除森林外)的检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科研和农业(园艺)技术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及条例意见的宣传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农业环境监测、农业面源治理、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调查监管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园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六)负责全县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资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0个,包括: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9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9个(系统原有内设机构1个,下属单位12个,全部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后下属单位19个,其中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11个,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为8个,纳入2018年决算编报范围的乡级农技推广机构有4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农业局

2

  农业局(事业)

3

  示范中心

4

  检测中心

5

  农技中心

6

  农技站

7

  植保站

8

  经管站

9

  种子管理站

10

  能源站

11

  农广校

12

  执法大队

13

  园艺站

14

  张家畔区域站

15

  席麻湾区域站

16

  天赐湾区域站

17

  东坑区域站

18

  信息中心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绿色发展,效益优先,突出产业兴旺这一重点,重点抓好农业产业、生产、经营、市场、服务、执法保障六大体系建设,打好精准扶贫、农村三变改革和追赶超越三大攻坚战,着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良好。

  (一)农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县瓜菜种植面积13.15万亩,完成任务的101.2%;马铃薯种植面积30.2万亩(其中优质马铃薯19万亩),完成任务的100.6%;玉米种植面积45.3万亩(其中地膜玉米面积25万亩),完成任务的100.7%;水果面积达12.84万亩,完成任务的116.7%;小杂粮种植面积6.12万亩,完成任务的102%;油料种植面积6.5万亩;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3万亩,完成任务的100%;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1.62万亩。预计全年粮食产量达24.5万吨以上,预计实现农业增加值10亿元。

  (二)重点职能工作完成情况

  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建设以甘蓝、南瓜、胡萝卜、辣椒等为主的大田蔬菜标准园1000亩,其中东坑农业园区600亩、黄蒿界镇马季沟村400亩,完成任务的100%;在东坑、天赐湾等10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山地苹果标准园3780亩,完成任务的151%,成活率达85%左右;建设苹果幼园速生丰产示范园200亩,其中东坑镇毛窑村150亩、龙洲镇龙二村50亩;建设优质鲜食葡萄标准园200亩,其中海则滩镇马连坑村50亩、黄蒿界镇马季沟村50亩、席麻湾镇闫家湾村100亩;建设马铃薯标准园300亩;特色产业标准园主要建设板蓝根、黄芪等中药材基地7000亩,藜麦基地500亩、枸杞基地300亩、有机水稻基地200亩,辐射带动群众自发种植面积达3万亩。

  2.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建设。实施旱作农业科技推广项目12万亩,其中推广旱地全膜玉米9万亩、马铃薯膜侧栽培3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项目2000亩,其中东坑镇700亩、席麻湾镇200亩、中山涧镇100亩、王渠则镇200亩、镇靖镇400亩、天赐湾镇200亩、宁条梁镇200亩;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TCP项目和国际节水合作项目500亩,在中山涧镇长渠村建立核心区200亩(其中玉米90亩、马铃薯110亩);建立旱作农业综合示范点170亩,其中省级玉米转型升级示范点150亩,其它试验20亩;在王渠则镇建设高标准休闲农业示范点1个,示范面积3550亩,其中示范种植黄芥2000亩、荞麦1500亩、豆类50亩,示范区建立试验点300亩,各类杂粮参试品种94个;申报王渠则、东坑2个一二三产融合示范点;在东坑镇伊当湾村建设以胡萝卜为主的高山冷凉蔬菜基地3000亩;在马铃薯主产区开展晚疫病减量控害技术示范650亩,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400亩,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2.64万亩次,覆盖率达11.8%;全年共引进马铃薯新品种18个、玉米参试品种675个、各类蔬菜品种56个,展示玉米新品种31个,引进新技术14项;实施马铃薯“一亩田”工程9000亩,发放种薯900吨;实施谷子新品种统繁统供1.1万亩,试验示范谷子新品种3个;以席麻湾、杨米涧、东坑3镇为中心,建立残膜回收利用示范点3个,在海则滩、席麻湾、东坑、王渠则、中山涧5个镇建立耕地土壤质量监测点5个,新增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15个,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属监测点56个,大力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推广沼肥综合利用技术示范面积6万亩。

  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职业农民300人,完成任务的100%,经审核认定初级职业农民228人;规范提升示范合作社69家,新认定家庭农场82家;完成189个行政村、15个村小组的集体经济合作社登记工作,确立省市“三变”改革试点村21个、县级试点村40个;完成181个村的清产核资工作。

  4.农业品牌和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整合农产品11项49类,共同使用“靖原康”公共母品牌;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 个、有机农产品3 个,认证面积700亩,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3个,抽检农产品3563份,抽检合格率100%;已注册组建靖边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审核批复马铃薯、果蔬、小杂粮三个协会,北京、西安、榆林等直销店正常营业;在农业局办公大楼安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农产品信息,全年共签订农业种植订单销售额1117万元,助销大宗农产品1.786亿元。

  5.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已完成产权交易中心和农业综合服务大厅硬件建设,正在完善数据库等软件设施;结合农作物生长周期,全程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及技能培训;指导推广测土配方技术面积130万亩,配方肥使用面积90万亩,采集土壤样品75个,免费为种植大户采集土样30个,分析化验120项次;开展农业部农情基点县定点信息监测及西北地区土壤墒情与旱情监测站监测工作;开展旱作农业技术、果树修剪、设施种植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培训农民21200人次。

  6.农业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监管,对全县种子企业、门店所经销的各类农作物种子芽率、水分、净度等指标进行监督抽检;全年对农资市场、门店进行专项检查12次,出动宣传车辆240台次,执法人员880人次;高毒农药监管21次,其中立案12起,结案3起,其余9起正在办理,罚没款共计19040元;对玉米制种田全面进行转基因检测,清除非法转基因玉米制种田186亩,收缴转基因玉米亲本3000余斤;培训农业执法人员14名、农资经营户126户;已实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网上受理、审核工作,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37个;建成农资监管平台7个,建成农业执法听证室,完善了硬件设备。

  (三)其他重点职能工作

  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9091万元,包括产业扶贫3100万元、果树产业600万元等,完成任务的100%。

  2.招商引资情况。全年完成靖边县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靖边县生物科技产业园策划项目2个;引进上海兴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绿港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和南泥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家客商,并签订合作协议3份;完成落地项目2个,与靖边县硕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红墩界等镇建立优质玉米种子生产基地4000亩;与庄河市新玉种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红墩界镇建立优质玉米种子生产基地900亩。

  3.市考指标(追赶超越)完成情况。抽检农产品3563份,抽检合格率100%,超额完成任务;已完成189个行政村、15个村小组的集体经济合作社登记工作,确立省市“三变”改革试点村21个,完成任务的123.5%,县级试点村40个;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规范提升示范合作社69家,完成任务的138%,新认定家庭农场82家,完成任务的102.5%;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功总结黄蒿界镇马季沟村“三变”改革和张家畔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并向相关试点村进行推广;引进江苏绿港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泥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深与引进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推进“三权分置”改革。

  4.放管服改革完成情况。完善、优化、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结合行业实际,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手册,完善农业系统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农药、种子经营许可网上受理、在线审批,并根据要求,将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移交,放管服改革取得良好实效。

  5.突破性指标完成情况。探索建立产权交易中心,已完成了硬件设施,正在建设数据库等软件设施;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协调立项。

  6.对上工作情况。全年向上争取旱作农业项目1085万元、山地苹果300万元、物流园区建设1000万元、职业农民培育90万元、蔬菜产业1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项目800万元、支持农业生产体系建设项目315万元、产业综合体项目56万元、品牌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合计3946万元,完成任务的263%。

  7.脱贫攻坚工作。一是产业扶贫。全年争取并整合产业扶贫资金407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万元、省级资金126万元、市级资金696万元,县级资金3100万元,调整2017年扶贫资金102.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扶贫项目97个(覆盖112个行政村),安排资金2889.4万元。其中发展农机服务40个、特色种植业23个、特色养殖业17个、入股投资10个、加工业3个、旅游业4个。二是扶持建档立卡产业户1532户(2018年计划退出户456户),安排到户产业扶持资金883万元。三是发展山地苹果3662亩,安排资金300万元;成立189个行政村、15个村小组集体经济合作社,确立省市“三变”改革试点村21个、县级试点村40个;制定了《靖边县2018年产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靖边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靖边县产业扶贫资金折股量化保底分红实施办法》和《靖边县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指导性文件;完成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完善了全县184个行政村(包括25个贫困村)的199项产业扶贫到村项目信息以及全县2436户297项产业扶贫到户项目信息;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书》各项工作机制,认真完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二是驻村工作队扶贫工作。今年我局共抽调成立四支驻村工作队,由局机关负责宁条梁镇老庄村驻村工作任务,并派出由局党组成员王宏同志担任队长、两名业务骨干为队员的驻村工作队伍。指导老庄村成立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注入启动资金30万元,落实“三变”改革专项扶持资金30万元,成立互助资金协会,注入资金50万元;帮助村集体新打灌溉井2眼、安装50千瓦变压器2台,解决田塘组等400亩耕地灌溉问题,争取村组道路两旁绿化项目8.8公里,完成了排子、后庄、前庄、田塘、大西湾、小西湾组农网提升改造项目,在田塘组实施水肥一体化项目200亩,在老庄村平整宽幅梯田200亩;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粱订单种植1750亩,平均亩产1400斤,亩增收378元;发展日本南瓜、土南瓜700亩,亩收入1000多元,发展山地苹果200亩,全村8户贫困户7户实现脱贫,超额完成了贫困户退出任务。由县农技中心、县种子站、县园艺站分别负责宁条梁镇柳一村、柳三村、庙畔村的扶贫联系工作,全面完成了脱贫任务。

  8.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及时维护更新,对工作要点、发展规划、年度规划、绩效评估、组织机构职能职责、信息公开年报、农业相关政策、办事流程、“三公”经费等及时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报道25篇、公示公告13条,办理公共诉求信件4件。

  9.其他工作。靖边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省农业厅已命名并正在批复;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已完成招标等前期必要工作,进入现场测绘阶段;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省农业厅将我县确定为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试点县,全年召开培训、动员等会议17次,对全县441个企业名录库和560家新型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进行入户清查摸底、核查普查工作,并对农业污染源普查和信息数据进行录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已达到创建条件,并向上级部门递交了创建申请报告,等待考核验收;大力推广旱作节水农业,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努力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切实做好水资源的严格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按照《靖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相关职责划分,全面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切实做好百姓问政及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全年接到群众投诉举报10件,组织调处5件、建议司法处理1件、自行解决1件、企业赔付1件、2件正在落实责任主体,办理公共诉求信件4件;严格按照人才工作考核指标,全面完成了人才相关工作;认真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10.深化改革。一是配合县委农工部、县发改局等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和政策系统建设。二是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确立省市“三变”改革试点村21个,确立县级试点村40个,已完成189个行政村、15个村小组的集体经济合作社登记工作。通过清产核资,清理出资源性资产517323.15亩、经营性资产37779.58万元、界定成员数290086人、完成股权量化2个村,个人或农户成员股东数2857个、集体股东数1个。三是认真落实农村土地确权各项工作,完成21个乡镇(张家畔街道未开展)、196个行政村、1580个村民小组、5.6899万承包户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测绘面积159.8506万亩;指导开展经营权流转,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32.1万亩,约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0﹪。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四是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指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其中玉米保险面积33.71901万亩、马铃薯保险面积6.1505万亩、设施蔬菜保险面积3356.71亩、能繁母猪保险数量1.4478万头、育肥猪保险数量5.52万头、奶牛保险数量1200头、公益林保险面积200万亩;制定了2019年农业政策性保险计划。五是全面落实自主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资金支持,制定了《靖边县产业扶贫资金折股量化保底分红实施办法》,建立了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基础;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助推农产品销售;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步伐,构建“接二连三”农业全产业链,组织申报市级产业化联合体4家;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24人;实有人员254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35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0万元,支出6730万元。较上年2870.11万元增加3859.89万元,增加约134.49%。增加主要原因是产业扶贫资金增加和增资变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总计673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29.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7万元。

  (2)项目支出4400.91万元,主要是为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及病虫害控制、执法监管、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等项目发展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0万元,支出6730万元。较上年2870.11万元增加3859.89万元,增加约134.49%。增加主要原因是产业扶贫资金增加和增资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农业支出67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9.94万元,机关服务32.23万元,事业运行838.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24.21万元,病虫害控制172.9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42万元,执法监管151.03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9.97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78万元,农村公益事业2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7万元,扶贫资金397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1)农业基本支出2329.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1.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25.03万元,津贴补贴456.78万元,奖金59.06万元,绩效工资534.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7万元包括:办公费48.38万元,印刷费9.95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2.48万元,电费4.6万元,邮电费2.16万元,取暖费18.38万元,物业管理费3.18万元,差旅费9.78万元,维修(护)费2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专用材料费3.99万元,劳务费25.68万元,委托业务费0.19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02万元,其他交通费8.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41万元包括:离休费22万元,退休费223.5万元,抚恤金6.87万元,生活补助11.04万元。

  (2)项目支出4400.9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3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3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业系统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与2017年度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参团人数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未购置车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3万元,累计约接待5批次、30余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支出会议费。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73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52.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下载:原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样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