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单位概况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1984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是靖边县政府重要的组成部门。

  单位的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负责全县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及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拟订并实施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发布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组织实施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连排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完善就业创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实施城乡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负责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包括集体协议),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备案、管理和存档工作;监督管理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童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依法处理管辖权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五大梦想”奋斗目标,认真贯彻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劳动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为县域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开展就业工作,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我们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多方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着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046人,占县年任务3000人的102%,占市年任务2400人的127%;失业人员再就业825人,占县年任务500人的165%,占市年任务800人的10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27人,占县年任务100人的327%,占市年任务300人的10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完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50人。

  (一)突出重点,扩大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精心组织2016年度“春风行动”专项招聘活动,共向靖边鑫泰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靖边森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等用工企业输送高校毕业生903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共扶持194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了网络营销、家政服务、跑腿公司等经济小实体,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同县妇联、团县委推荐上报榆林市大学生自主创业明星1名,努力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社会氛围。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开发党政第二办公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后勤公益性岗位、协调中省驻靖企业招聘等举措,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475名。今年以来,累计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1572名。帮扶符合条件的3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二)突出服务,促进就业。一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作用。以县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通过收集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招聘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开展职业介绍等方式,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服务平台,有效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5场次,吸引用人单位210家,提供就业岗位3900多个,入场求职登记近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523人,成功介绍就业1845人,有效缓解了当前就业难题。二是努力创新劳务输出工作思路。坚持“就地转移为主,对外输出为辅”工作思路,利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努力创新劳务输出新机制,开展“三送”进农村活动,即由镇(街道办)劳动保障协管员将培训、岗位、温暖送到农民工家中,积极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截至目前,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25万人次,占县年任务5.8万人次的108%,占市年任务6万人次的104%;创劳务经济收入8.74亿元,占县年任务6亿元的146%,占市年任务8.5亿元的103%。

  (三)突出政策,帮扶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就业扶贫政策精神,我们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账为基础,认真落实就业援助、产业带动、就业培训等惠民政策。经县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县民政局、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面向全县城市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为党政第二办公区和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后勤公益性岗位172人,完成市年任务150人的115%,开创了我县就业扶贫工作新局面。依托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参与到羊子养殖、蔬菜种植等农业主导产业中,着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年通过产业发展吸纳就业470人,占市年任务400人的118%。

  (四)突出培训,稳定就业。紧紧围绕我县市场需要,在充分摸清劳动者培训意愿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春潮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了培训与就业的相互促进。同时,狠抓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对县内靖边县职业教育中心、靖边县再就业培训中心、靖边县兴国电脑培训学校等3家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依托靖边民远培训学校、靖边交通驾校等11家社会培训机构,完成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家政服务等一般技能培训15900人次,占县年任务15000人次的106%;完成职业技能培训7810人次,占市年任务7000人次的112%;委托靖边县宏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正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500人,其中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300人;计划开展SYB创业培训200人,其中大学生创业培训100人,贫困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100人,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8%。

  二、全力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我们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政策宣传为载体,以扩面征缴为主线,以确保发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宗旨,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政策宣传不断加强。针对社会保险覆盖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提高用工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参保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印发各类社保宣传资料20000多份,深入镇、社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

  (二)扩面征缴持续推进。根据全市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及时成立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靖边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对非本县户籍常驻人口或已在本地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并纳入登记,促进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努力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

  计划按照要求于12月底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任务。截至11月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426人,占市年任务24997人的102%,征缴职工养老保险金21510万元,占市年任务22900万元的9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5437人,占县年任务123000人的102%,占市年任务122100的103%。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3482人,占市年任务52500人的102%,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651人,占县年任务31000人的10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831人,占县年任务19000人的110%,征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金14349万元,占市年任务10500万元的13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994人,占县年任务11200人的197%,占市年任务19700人的1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221人,占县年任务33000人的134%,占市年任务42500人的104%,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802万元,占市年任务2050万元的8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954人,占县年任务31000人的99%,占市年任务30200人的102%,征缴生育保险基金589万元,占市年任务420万元的140%。

  (三)养老改革全面启动。根据中、省、市改革决策部署,我县于今年6月份全面启动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以政府县长担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转发了《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会,设立了经办机构,确定了办公场地,配备了工作人员,购置了办公设备,开展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工作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深入推进。目前,全县401家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全部完成,审核参保登记单位336家、12881人(其中,在职10965人,退休1916人),预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9700万元,占市年任务18900万元的51%。

  (四)社保待遇按时兑付。我们严格执行省市政策文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力确保待遇发放到位。为3088名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7998万元,为35187名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4276万元。为2290人次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患者报销医疗保险费1039万元,为5512人次转外治疗患者报销医疗保险费3370万元。为314名生育女工报销生育保险费185万元。为312名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职工报销工伤保险待遇963万元。为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22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率100%。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人事人才工作卓有成效

  我们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不断提高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水平,着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强化人事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坚持统一标准,严格规范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在全县907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评出2015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5名,考核率达到99%,充分发挥了考核的激励作用。二是完成了全县56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登记晋升的报名、培训、考核工作。新增高技能人才46人,其中,高级工33人,占市年任务90人的36.6%,技师13人,占市年任务10人的130%。三是完成归口管理692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情况和职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并对新录用的9名公务员进行了信息录入。四是全年推荐上报高级职称138人,中级职称329人,初级职称12人,审核上报符合卫生系列报名考试390人,申报符合享受政府津贴人选2人,申报符合三级岗位人选4人,办理资格证书506本,完成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4616人。五是完成11335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和薪级工资调整工作,完成11350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工作,完成11375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完成1710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六是圆满完成我局归口管理人事档案整理认定8010份。

  (二)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一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3月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凡进必考”的原则,我局会同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在省人才交流会上引进医学类本科以上毕业生31名。二是由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我县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等环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2名,为教育系统选拔了一批高素质人才。三是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等环节,为我县择优录取了20名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四是积极实施人才引进计划,经市人社局批准、县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在陕师大冬季招聘会上,计划引进重点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61名,缓解我县师资短缺问题,目前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一是首次开展在校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抽选、公示等程序,组织35名在校大学生(其中省上定向分配9名)到政府机关进行了一个月的见习工作。二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核上报工作,累计梳理上报行政类职权119项、其他类职权13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入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全年审批公务员职级晋升(科员晋升副科级)387人。四是根据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会同县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经审查、公示、政审等环节,将王海民等59名大学生兵安置到各事业单位工作。

  四、着力调整劳资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我们以调整劳动关系为统领,扎实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劳动保障监察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落实《靖边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等劳动保障权益机制。截至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376家,涉及劳动者16000多人。接待群众来访2369人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51起,协调处理19起,立案32起(结案26起),结案率为82%,为4283名劳动者讨回拖欠工资2629万元。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346万元。检查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机构6所,依法取缔黑职介2所。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投诉上访事件6起,及时办理县政府督办案件1起,依法受理网上投诉案件2起,依法向县公安局移交案件5起。通过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化解了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调处迈出新步伐。积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接待来访125人次,受理各类案件38起,其中,立案裁决3起,立案调解35起,涉案金额216万元,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达到92%。

  (三)进城落户工作开创新局面。紧紧围绕“移民搬迁建设、重点集镇社区建设、城中村建设与进城落户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综合配套、有偿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3154户9023人,其中,进城务工经商农民4746人,随迁投靠人员3927人,大中专和高中毕业生156人,其他194人。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我们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警示教育,传达学习县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通报,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筑牢防腐堤坝,确保警钟长鸣。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对于政策性、全局性等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开展“两学一做”,推动从严治党。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动员引导,扎实部署推进,着力解决“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运用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集体学习35次,每名干部撰写心得体会3篇、摘抄学习笔记20000余字。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三是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全县精准扶贫和全市就业扶贫工作要求,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努力帮助包扶村天赐湾镇许台村和杨渠村解决出行道路、农田水利、就业创业等关 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力争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目标,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扶贫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新作风。截至目前,包扶村已顺利实现脱贫,共为包扶村争取到种羊5只、管网1500米、专项养羊补助资金15万元、土地平整项目150亩、深松土地项目3000亩,新修蓄水池80立方米,加固淤地坝2座,发放化肥20吨,配备电脑一体机一台、复印打印扫描一体机一台,走访慰问贫困户51户,协调落实许台村100万农电改造工程项目、500米深井4眼、砖砌道路1.5公里。四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工作实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县十八次党代会议精神,坚持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全年人均学习时间不少于120个学时,做到工作任务再重,学习计划不落空,学习时间不能少,引导全体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上当先锋、作表率,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实践的自觉。

  此外,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年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辛勤努力、扎实苦干下,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截至目前,全县库存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13128份,其中,博士3份,硕士121份,本科4986份,专科8018份,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严重,民营企业不发达,就业观念陈旧,就业素质技能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二是就业资金短缺。随着我县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工作需求量大增,但是就业再就业资金十分短缺,难以满足工作开展需要。三是劳动保障执法难。法律赋予劳动保障监察权力不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工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缺乏强制执行手段,对违法用工单位只能采取责令改正的方式,没有足够的威慑力。对此,我局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单位的决算

  一、单位的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9个。纳入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

  2、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3、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270.1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8.69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总收入增加了487.83万元,收入增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6年总支出227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28.6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70.8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0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

  (7)上年结转和结余41.49万元

  2、支出总计2270.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78.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8万元。

  (2)项目支出492.1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人力资源事务、就业管理事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作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6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25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06万元,项目支出492.12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9.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78.60万元,机关服务100.44万元,事业运行473.94万元,其他人事事务支出416.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10万元。其中:劳动保障监察153.37万元,就业管理事务250.81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12.50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84.4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3万元,公务接待费6.9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办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与2015年度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参团人数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未购置车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共接待75批次,1195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共支出17.8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3%。主要因素是我局减少了接待次数。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无此项收入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无此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我系统机关运行经费共支出746008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04810元,增长主要是整理全县人员档案及相关工作列支的费用。

  (七)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无政府采购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6年人社局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1、决算收支总表(附表)

  2、决算收入总表(附表)

  3、支出总表(附表)

  4、财政拨款支出总表(附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附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附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算表(附表)

  8、政府性收支基金收支表(附表)

附件下载:2016年人社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