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开展行政执法指导和督察的通知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组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县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依法及时有效查处危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全县疫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进行指导和督察,现将指导和督察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和督察目标

指导和督察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各执法主体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法,各部门(单位)、乡镇(场、便民服务中心)依法行政,及时反馈纠正督察中发现的有法不依、乱作为等执法行为,并将督察出的问题情况梳理汇总后报告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委县政府依法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和督察重点部门(执法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县工业商贸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

三、指导和督察的主要方式

本次指导和督察工作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县政府安排行政执法主要以联合执法为主,督察组主要采取在联合执法现场了解执法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执法对象情况。

四、指导和督察时间

2020年2月19日开始至本省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之日止。

五、督察的主要内容

1、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病毒性肺炎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防控新冠病毒性肺炎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不搞部门利益、不搞特殊化,做到联防联控,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2、防控新冠病毒性肺炎工作开展以来治安领域突出问题。

3、了解交通运输情况,贯彻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县内交通运输检查点撤销情况。

4、医药物资领域的执法管理情况。

5、超市、酒店、农贸市场执法管理情况。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7、严厉打击阻碍或者妨碍疫情防控人员依法实施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路口管理、社区管理、物资调配运输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情况。

8、严肃处理个人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情况。

六、指导和督察分组安排

1、疫情防控综合执法指导督察组

组 长:郁靖生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霍海荣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刘宝民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李小宁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张 阳 县司法局干部(联络员,手机:13488038768

车辆: 陕KD071警 司机:刘汉飞,手机:13571212088

指导督察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

2、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执法指导督察组

组 长:李京津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乔广青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张子君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赵 斌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联络员,手机:13992254777

车辆:陕KD056 司机:崔浩,手机:15529890809

指导督察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商贸局、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

七、督察工作要求

本次督察是在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确保我县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零传染期间安排的指导督察,重在指导,旨在各部门联合执法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各部门执法主体把每一过程、每一领域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加快全面依法治县进程,才能稳基固本,才能长治久安。所以在这特殊时期请同志们务必理解并严格遵守工作要求。

1、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秘密。这次指导和督察现场不解答任何问题,只到工作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先现场督察,后采取梳理把脉汇总指导,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同意,以书面形式向县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通报,及时整改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指导督察组成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传播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当言论。

2、明确分工,及时开展指导督察。两个指导和督察组要深入工作一线进行指导和督察,疫情防控综合执法指导督察组重点对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到关、停、留、检等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进行指导和督察;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执法指导督察组重点对开、畅、通等恢复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进行指导和督察。

3、指导和督察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察组长根据指导督察部门和单位自行安排督察日程,联络员负责对当天督察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及时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张华处)。

4、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戴好口罩,做好消毒,在督察的过程中尽量在室外通风处进行,保持与督察对象的间隔距离。

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