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电话:0912-4643184)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普法宣传股(联系电话:0912-4643184)

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面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报道及对外宣传工作。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电话:0912-4643184)

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核准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协会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四、公共法律服务股(联系电话:0912-4643184)

负责协调指导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年检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和遵守程序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统计、收集、上报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报表;解答来访咨询、当事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引导其申请相关法律服务。

五、中共靖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4643184)

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等。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六、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联系电话:0912-4643184)

具体负责指导教育帮扶和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接受委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监督管理。

七、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联系电话:0912-4643184)

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县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八、行政复议应诉股(联系电话:0912-4643184)

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协调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