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来靖督察法治建设工作

10月1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组组长、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处长蔡军一行五人,来靖督察法治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党组成员蒋金光、县司法局局长白荣战、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党胜波全程陪同。

督察组先后深入县交警大队、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法治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并对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督察结束后,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督察座谈会,县政府副县长岳海平汇报了全县法治建设情况,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分别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督察组强调,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助力依法高效履职。健全市县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市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法治建设整体水平。要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多措并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督察组强调,要始终如一地抓好专项整治的任务落实,对标中央提出五大类问题再梳理,再总结,再检视,坚持刀刃向内,选树典型案例,加强整治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关键少数”要带头厉行法治,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系统的法治思维,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