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计局

  靖边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乡镇、部门的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体及娱乐、计算机等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社情民意、科技、人口、妇幼、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管理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依法审批并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职称考试和从业资材试工作;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基本单位数据库;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普查中心

  靖边县普查中心是县统计局下属的负责全县各项普查、调查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省、市、县的各项普查及调查任务;研究和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调查计划,研究解决普查、调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以及各项临时性普查调查;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数据质量;指导各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各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经济调查队

  靖边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是县统计局下属的负责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住户、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城镇住户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城乡社会经济问题分析与研究,并负责统计调查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编印工作,及时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经济调查工作,负责调查人员业务培训和城乡调查网点组织指导工作;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地方统计法规,协助作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计局

  1、全力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和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建筑、贸易、房地产、服务业,以及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二是切实搞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加强对乡镇住户收入调查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评估认定;三是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机构、普查方案等筹备工作,抓住经济普查的核心指标,用全面、客观的数据来展现经济普查成果。

  2、经济运行趋势,关注毗邻县区与我县横向对比数据的变化,从中寻求我县经济发展的亮点和不足,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二是提升统计分析和服务水平。紧紧围绕经济运行中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县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调研,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增强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在统计分析上,要加强数据的趋势性、匹配性、相关性、逻辑性、结构性分析,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乡镇统计职责,按照“八有八化”标准,健全制度、充实人员、完善设备,规范乡镇统计台账,健全和完善统计资料库,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按照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联动机制,解决漏统瞒报问题,力争做到不重不漏,保证“数出一门”。

  4、不断强化统计法制建设。一是按照“六五”普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将统计执法与常规统计调查、企业一套表、统计基础建设、部门统计调查管理等主要工作结合起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统计巡查制度,定期对乡镇、部门和企业的统计工作进行巡查,保障统计工作依法开展。

  5、着力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统计工作氛围。二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干部学习教育,不断提升统计形象和地位,努力把统计队伍培养成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工作出色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统计部门建设成为让县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

  6、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统计工作。

  (二)、普查中心

  一是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确保名录库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二是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整理和资料开发工作。

  三是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后期汇总工作。

  (三)、社会经济调查队

  一是认真开展全县124户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做好数据搜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是指导各行政村2130户调查户记账调查工作,做好各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评估认定工作。

  三是加强对住户调查辅调员和记账户的业务培训,确保调查源头数据质量。

  四是做好价格调查、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小微企业监测等工作。

  五是做好行业性专项调查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靖边县统计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2个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包括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统计局总编制7名,实有人数8名,都属行政编制,退休人员4人。

  2、社会经济调查队总编制13名,实有人数18名,都属事业编制,退休人员1人。

  3、普查中心总编制15名,实有人数18名,都属事业编制。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没有车辆,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32863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靖边县统计局收入预算为7732863元,较上年增长13.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以及调查户数及调查补贴增长。

  2017年,靖边县统计局支出预算为7732863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732863元,占支出总额100%,较上年增长13.6%,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靖边县统计局支出预算为7732863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15463元,较上年增长13.46%,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0835元,较上年增长14.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628元,较上年增长6.18%;商品服务支出4217400元,较上年增长13.72%,原因是2017年我县的调查户数及调查补贴的增长。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靖边县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公共预算拨款)5104419元,其中:行政运行946419元,较上年增长26.37%,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事业运行4158000元,较上年增长13.88%,原因是2017年我县的调查户数及调查补贴的增长。

  2017年公共预算安排统计局行政运行支出946419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01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042元。

  2017年公共预算安排统计局事业运行支出41580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158000元。

  2、普查中心(事业):2017年收入预算(公共预算拨款)1249431元,较上年增长6.18%,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事业运行124943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254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元。

  3、社会经济农调队(事业):2017年收入预算(公共预算拨款)1379013元,较上年增长12.09%,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事业运行137901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52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86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2016年也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万元,与去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57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18.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4,00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054.2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附件下载:靖边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