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计局

  靖边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乡镇、部门的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体及娱乐、计算机等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社情民意、科技、人口、妇幼、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管理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依法审批并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职称考试和从业资材试工作;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基本单位数据库;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普查中心

  靖边县普查中心是县统计局下属的负责全县各项普查、调查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省、市、县的各项普查及调查任务;研究和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调查计划,研究解决普查、调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以及各项临时性普查调查;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数据质量;指导各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各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经济调查队

  靖边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是县统计局下属的负责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住户、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城镇住户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城乡社会经济问题分析与研究,并负责统计调查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编印工作,及时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经济调查工作,负责调查人员业务培训和城乡调查网点组织指导工作;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计局

  1、加强一套表单位月度审批工作,确保达标“四上”企业和新开工项目“应入尽入”,各项数据“应统尽统”,增强发展后劲。同时,要坚持实地核查,做好不达标企业退库工作,努力提高“四上”企业比重和质量。

  2、科学部署,抓实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一是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家局、省市局安排,紧扣“1+7”工作思路,扎实做好正式普查阶段入户登记、数据录入、查遗补漏、数据审核等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确保源头数据流程规范严谨。加强质量控制检查,确保普查数据不重不漏;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开发利用“四经普”数据。二是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要求,及时从经费、组织、人员等方面落实好前期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

  3、实施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及时跟进省市“放管服”改革,主动对接省市统计实施方案,精心编制调查企业样本框,积极开展走访引导。工作方法中要突出创新和科学两个重点,继续在“4343”工作法上摸索更加符合县情的工作方式,力争高质量完成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4、实施好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工作。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开展统计监测,进一步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监测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主动预警预报。

  5、夯基固本,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程。一是加强镇(村)级、企业统计。在健全规范镇(村)、企业(四上企业)的机构人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统计管理等五个方面上下功夫。同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争取在乡镇一级设立统计站,规范建设得到“八有”目标。二是加强部门统计。要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切实担负起对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研究制定《部门统计资料报备制度》,避免出现“一门多数、数出多门、数据矛盾”等现象;继续实行部门间统计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建立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部门统计工作机构。三是强化统计监督考核职能。要履职尽责,对党和国家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统计监督考核制度,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工作。并且及时与县委考核办对接沟通,开展对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追赶超越工作的季度点评、专项考核,及时如实反映情况、揭示问题、纠正偏差。

  6、服务全局,强化统计“两库”建设。一是优化统计服务产品。提早印发《2018年社会经济发展公报》和《2018年统计年鉴》,按时编印《经济要情》、《统计预警通报》、《追赶超越温馨提示》等统计服务产品。二是做好新媒体下的统计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新传播方式,组织开展好建国70周年发展成果宣传工作。三是提升宏观经济研究能力。以围绕“五大梦想”等重大分析课题为抓手,加强专业协作、系统联动、集体攻关,破解靖边经济发展瓶颈,大兴调研之风,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分析框架,密切关注先行指标,及时发现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准确研判全县经济走势运行情况。四是加强统计调研分析工作。定期开展调研走访工作,摸清吃透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查、算、补”。着重抓实调研分析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统计分析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决策参考性。

  7、依法行政,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一是持续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积极与党校对接,商洽将统计法纳入学习课程。以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努力推动统计法学习全覆盖。同时,做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严肃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对虚报、瞒报、漏报等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对发现查处的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严重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额或虚报率、瞒报率较大等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进一步加快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同文明委联合建立企业“红黑榜”公布制度,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

  8、规范管理,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创新干部教育培训载体。继续大力推进教育培训观念创新,坚持岗位需要的基础上,采取“内部练、出去学、请来教”的培训方式,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培训实效。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以全县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修订完善《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和《统计局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增加干部责任感和危机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抓住选拔任用、日常管理、能力培养、监督考核几个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三是做好群团工作凝聚干部合力。要继续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最美统计人”、“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好“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纪念日及元旦等重大节庆日,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身心健康与组织和谐,激发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升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

  9、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统计工作。

  (二)普查中心

  一是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确保名录库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国家、省局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严格调查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业、农业、能源、投资、贸易旅游、社会科技、人口、服务等常规专业任务。

  (三)社会经济调查队

  一是按时编码录入、审核调查数据,严格按市国家调查队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全县120户城乡一体化住户及1760户乡镇级住户调查工作。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社情民意调查机制,规范其工作程序。主动作为,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民生改善难点开展民意调查评价。要做好“全年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价”、“营商环境季度数据监测调查”等专项调查评价工作。

  三是做好价格调查、贫困监测、农民工监测、小微企业监测等工作。

  四是做好行业性专项调查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靖边县统计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2个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包括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普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统计局总编制7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5人。

  2、 社会经济调查队总编制13人,实有人数19人,(事业编制13人,编外6人),退休人员2人。

  3、普查中心总编制15人,实有人数16人(事业编制15人,编外1人), 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没有车辆,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本年度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目标,申报资金为9692749.69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4759349.69元,基本业务费3633400元,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经费1300000元

  七 、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八、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靖边县统计局收入预算为9692749.69元,较上年增长7%,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4759349.69元,基本业务费3633400元,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经费1300000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以及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2019年,靖边县统计局支出预算为9692749.69元,较上年增长7%,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4759349.69元,占总支出的49.1%,基本业务费3633400元,占总支出的,37.49%,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经费1300000元占总支出的13.41%。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以及第四次经济普查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靖边县统计局支出预算为9692749.69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4759349.69较上年增长26.65%,原因是正常调资以及增员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2794.6元,较上年增长38.8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55.09元,较上年降低95.11%,(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全部移交到县养老经办中心发放);商品服务支出5075400元,较上年降低6.8%,原因是2019年我县的行政村调查户数减少,调查户补助减少。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靖边县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公共预算拨款)6126610.31元,其中:行政运行1193210.31元,较上年增长11.91%,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和增员引起人员经费增长;事业运行4933400元,较上年降低6.93%,原因是2019年我县的行政村调查户数减少,调查户补助减少。

  2019年公共预算安排统计局行政运行支出1193210.3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9673.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37.23元。

  2019年公共预算安排统计局事业运行支出4933400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933400元。

  (2)普查中心(事业):2019年收入预算(公共预算拨款)1583118.56元,较上年增长16.5%,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调资增资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事业运行1583118.56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28625.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2.16元。

  (3)社会经济农调队(事业):2019年收入预算(公共预算拨款)1983020.82元,较上年增长48.79%,原因是单位增员及调资增资引起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事业运行1983020.8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28625.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95.7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2018年也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00元 ,较去年降低2.2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4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0060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441400元。

  (八)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而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附件下载:附件1:靖边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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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2:靖边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