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有关信息,根据《靖边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特编制《靖边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将随之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

1.机构职能;机构基本信息、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和职能。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法规文件。

3.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

4.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各行业统计分析材料。

5.提供年度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及统计资料查询服务。

6.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8.靖边县城区日常消费品价格。

9.统计相关规定、检查处置结果。

(二)公开形式及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www.jingbian.gov.cn),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还采用微信公众号“靖边县统计局”、新闻、年鉴、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公开方式。靖边县统计局联系电话:0912-4643127,办公地址:靖边县统万路中段县政府大楼4楼422室。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请根据申请内容,向我单位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靖边县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靖边县统万路中段政府业务办公大楼四楼422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2—4643127

传 真:0912—4643127

通信地址:靖边县统万路中段政府业务办公大楼统计局办公室

电子邮件:3080337124@qq.com

邮政编码:718500

(二)申请方式

目前,靖边县统计局受理申请人的现场申请、信函申请两种方式的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靖边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现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靖边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靖边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相关内容以后,重新申请。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信息获取该信息的的方式和途径。

3.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5.属于非本单位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6.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三、监督方式

本单位主动接受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