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卫生计生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和通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体系建设,监督全县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组织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省、市基本药物政策。
  (七)组织实施全县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
  (九)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十)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前置审核。
  (十一)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以新时期大健康精神为指引,全面推进健康靖边建设,着力构建大卫计大健康格局,统筹抓好重大项目实施,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健康扶贫,以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卫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为建设靖边的全面小康提供健康保障。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建统领全局,激发全系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强化党的建设,以抓落实为主旋律,贯彻省委“五新战略”,牢固树立追赶超越意识,完善建立适用于卫生计生工作的“一抓二促三必须”党建工作新机制,将党建工作始终贯穿到全县卫计事业发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促进卫计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切实把健康民生网底兜住兜牢。
       二、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五项基本制度。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以综合医改试点为抓手,突出“三医联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探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三、重点抓好卫生计生民生工程,完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县中医院、妇保院整体迁建项目工程,力争启动县医院门诊楼及附属用房建设工程和席麻湾镇、镇靖镇、宁条梁镇、三岔渠、新城卫生院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实施好龙洲镇清水河村等11个村卫生室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县乡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工作,建立县镇村医共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向基层下沉,为全县老百姓提供便捷的就诊途径、优质的救治服务、高效的服务平台。
      四、持之以恒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确保2018年卫计精准扶贫任务如期完成。继续按照“两手抓”的思路,确保健康扶贫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充分落实医疗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健康扶贫“四个百分之百”和“三个一批”工作,完善慢病签约服务制度,强化医院对口帮扶管理,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任务,全面完成脱贫镇村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救治和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五、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招聘力度,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应用;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感受;进一步稳定和优化乡村医师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全面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形成城镇15分钟就医圈,让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
      六、多措并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项目内涵质量。强化公共卫生工作落实,继续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等9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工作,推进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源头管控,努力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低于全国平均发病水平。巩固提高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积极推进和规范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以及第二类疫苗预约接种服务,全面提升预防接种服务可及性和满意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融合水平。建立慢病和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普及慢性病防控和营养知识,逐步提高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预水平。深化健康细胞创建,扎实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六进”活动和健康促进县创建活动。
      七、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夯实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继续落实计划生育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的“三个一”领导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的转型融合,共同履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扶贫等综合服务管理职能。夯实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加强人口出生和死亡监测统计上报工作。对接市级2018年度计生考核评估方案要求,狠抓政策外多孩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统计准确率等主要指标的控制,严格兑现奖惩。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促进计生家庭发展。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打造智慧健康服务。推行“互联网+医疗”模式,重点深化健康扶贫动态监控、异地就医结报、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疫苗温度监测与预防接种、远程医疗协作、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药器械采购、网上办证服务、卫生监督执法等应用,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和转变,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打造智慧医院,提高卫计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九、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大力培育中医临床优势,深入推进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医疗康复领域,规范设置健康体检、健康咨询、营养辅导、母婴照料、慢病防治等专业机构,促进健康服务与旅游、养老、保健用品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我县“两区两地一中心”战略。
      十、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创新卫生监督机制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严查重处涉医突发案件。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十一、统筹协调抓好其他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从改革和法治入手,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设,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不断深化。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防范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文化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卫计问题,合理引导群众理性就医。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网络舆情。进一步挖掘培育先进典型,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
  3、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经费预算归口卫计局管理单位共44个,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员

  固定资产

  1

靖边县卫计局

  行政

  全额

  19

 

  2

靖边县地病办

  事业

  全额

   9

 

  3

靖边县人民医院

  事业

  差额

  374

 

  4

靖边县中医医院

  事业

  差额

  170

 

  5

靖边县妇保院

  事业

  全额

  74

 

  6

靖边县妇儿医院

  事业

  差额

  14

 

  7

靖边县卫生监督所

  事业

  全额

  43

 

  8

靖边县卫生学校

  事业

  全额

  9

 

  9

靖边县疾控中心

  事业

  全额

  35

 

  10

靖边县爱卫办

  事业

  全额

  10

 

  11

靖边县农管站

  事业

  全额

  10

 

  12

靖边县合疗办

  事业

  全额

  18

 

  13

靖边县红十字会

  事业

  全额

  5

 

  14

靖边县药品结算中心

  事业

  全额

  5

 

  15

靖边县托儿所

  事业

  差额

  7

 

  16

乡镇卫生院

  事业

  差额

  190

25所卫生院

  17

靖边县人口督查队

  事业

  全额

  20

 

  18

靖边县流动办

  事业

  全额

  22

 

  19

靖边县干职办

  事业

  全额

  31

 

  20

靖边县计生站

  事业

  全额

  44

 

  合计

  -

  -

  1109

      4、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财政供养人员共计1431人,其中在职人员1109人,退休人员205人,其它财政供养人员117人。
      5、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25,421.8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819.6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2.56%(房屋10,816.8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2.55%);通用设备2,785.2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96%(汽车698.1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75%;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22.6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06%);专用设备11,612.0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5.68%(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975.3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9.57%);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6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204.2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80%。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各项业务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7、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县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部署,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二、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卫计系统收入预算9296.52万元,2017年卫计系统收入预算9624.06万元, 2018年较上年减少327.54,主要是新退休人员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经办中心,退休费未列入预算,和业务经费的减少。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卫计系统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9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3.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7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0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万元。项目支出302.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7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入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三公”及会议培训经费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预算为18.4万元,与上年相比,总体增加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1.3万元,总体增加1.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7.1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预计本年度公务接待71批次,累计630人次,其变化原因是因为计生和卫生部门重整。本系统无出国出境和公务车辆购置安排;本年度预计会议费4.5万,培训费6.5万元。
      5、机关运行经费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预算公用经费5.2万元,运转经费30万元。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卫计系统采购预算30608.11万元,其中货物类23685.52万元,工程类4116.9万元,服务类2805.68万元。
      三:专业性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四、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附件下载:卫计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