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强化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局决定成立靖边县卫生系统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余治洲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正良      县卫生局副局长
          田建国      县卫生局副局长
          徐雁冰      县卫生局副局长
          田怀军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刘靖明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立武      县卫生局法监地病股股长
          贺  岗      县卫生局医政合疗股股长
          张孝强      县卫生局中医基层股股长
          李  飞      县卫生局政秘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由刘靖明同志兼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资料汇总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医务室、诊所、村卫生室)。
   四、整治内容
   (一)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行为。查处和清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地下性病诊所”、“医疗美容诊所”、药店诊疗行为及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非法设置的医疗机构和诊疗活动等行为。查处和清理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接生和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和清理超出核准诊疗科目,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和清理医疗机构出租和承包科室的违规行为。查处和清理医疗机构聘用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和清理医疗机构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院前急救行为。
   (二)集中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相应诊疗服务项目的,要彻底查处取缔。对未经注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但已登记诊疗科目的,要及时取消相关科目,并则令其停止相关诊疗活动。对已取消诊疗科目但仍从事相应医疗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医院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科室承包,安全隐患突出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利用B超仪等医疗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终止妊娠的,要依法查处,从业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对从业人员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要移交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聘用非医疗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作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药店“坐堂行医”要严厉查处。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经审批而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依法取缔。清理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特别是打着医学科研、专家学者以及保健、中医、义诊等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治理医务人员索要、收受“红包”、治理医药购销活动中的“回扣”和医疗机构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高执业人员的道德素质。二是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创建平安医院”等活动,积极为广大患者提供温馨、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三是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核心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两部委《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精神,力争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置警务室,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20日)。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安排布置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开展摸底排查,确定重点对象,为下一阶段集中整治做好铺垫。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21日—9月30日)。县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0月1日—10月25日)。各医疗机构和县卫生监督所对专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卫生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开展整治活动。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制止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及时通告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及时反馈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与社会主流媒体沟通,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增进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自觉性,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要曝光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震慑不法分子,营造整治医疗市场秩序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