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靖边县“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城联创”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县创建办要求,卫生局决定从5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理发馆、小浴室、小旅店、小歌舞厅、小网吧(以下简称“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要求,对“五小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阶段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五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五小行业”整体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推动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深入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当前“五小行业”安全卫生设施落后、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安全隐患较为突出、长效管理机制缺乏以及监督管理不力等现状,改善“五小行业”脏、乱、差现象,增强“五小行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五小行业”的服务水平和安全卫生管理水平,为百姓提供优质、安全、卫生的服务,完成《国家级卫生镇(县城)标准》中相关指标任务,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三、整治标准

(一)小理发店

1.营业面积必须在10平方米以上;

2.理发工具应采用消毒柜消毒,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化妆品标签内容齐全;

3.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采光、照明、通排风条件,保持上下水通畅,地面易于冲洗;

4.必须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证照应悬挂在店堂明显位置;

5.存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封或加盖使用;

6.营业场所内外设置的广告牌匾应健康美观,不得残缺、破损、掉字。

(二)小浴室

1.每日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痰迹和垃圾;

2.设置专用清洗消毒间,配置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做到环境整洁,物品分开,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3.营业期间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烟味,异味,机械通风换气设施正常使用,营业结束后,打开门窗充分进行自然通风 ;

4.保持公共用具清洁,茶具、毛巾、拖鞋、洗衣裤、修脚工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清洗一消毒,消毒方法正确,操作规范;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标识明显,外送清洗消毒物品分开建立管理台帐;

5.浴池每日营业结束后彻底清洗,经消毒后换水,营业期间每日补充2次以上新水,补水量达到总水量的20%,浴池清扫及补充新水有台帐记录;

6.更衣室、休闲保健区所用垫巾经常更换,保持整洁;

7.空调滤网和电风扇叶片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8.厕所及时清扫保持清洁,做到无污物积留、无异味;

9.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病、渗出皮肤病顾客进入浴室就浴,有禁浴标志;

10.层高应大于2.6米,屋顶天花板应有一定弧度,以防止露滴水,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内不得设有池浴;

11.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并在营业场所醒目处悬挂整齐。

(三)小旅店

1.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2.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包括消毒制度、清扫保洁制度、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

3.客房未设置独立卫生间的,应按床位数分别配备脸盆、脚盆,并标记明显。

4.必须设有专用清洗消毒间。提供给顾客使用的脸盆、脚盆、拖鞋等公共用具必须集中在消毒间内进行分类清洗消毒,做到一客一换一清洗消毒,消毒方式可采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间内清洗水池数量与消毒容器数量应满足分类清洗消毒的需要。

5.有专用的茶具清洗消毒工具和容器,配备专用消毒柜用于茶具消毒,茶具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给顾客使用,提供使用的茶具应光洁、无茶垢、无水渍、无污渍。

6.配有床上用品洗涤设备(如洗衣机),床上用品必须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一换,见脏就换;提供的床上用品必须经清洗消毒,保持洁净,无毛发、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

7.客房内无独立卫生间的,每层楼必须分设男女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卫生间为水冲式,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每日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自然通风良好,有机械排风设施。

8.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沐浴液、洗发液等必须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提供的安全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9.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次供水蓄水池、高楼水箱应有卫生防护设施,防止污染,做到定期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应有专人管理,必须加盖、加锁。

10.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设施,有检查制度及消杀记录。

(四)小歌舞厅

1.小歌舞厅应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指示牌,门向外开启,须设置出入通道,通道宽度在1米以上;

2.小歌舞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及其地下室、学校周边50米设立娱乐场所;

3.小歌舞厅应按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文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行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营业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员必须佩戴标志;

4.小歌舞厅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有明显禁入标志;

5.营业场所内外设置的广告、门头、牌匾、应醒目美观、统一规范、整齐大方,无残缺、破损、掉字,并与注册登记名称一致;

6.不准在门店前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随意扩大店面;经营场所要设密闭式垃圾桶或垃圾筐,垃圾做到随产随清,全天保洁,厕所要做到无蛆、无粪、无蝇、无尿垢,干净整洁,门前要落实“五包”责任制;

7.要在营业场地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用电线路应规范、标准,不得乱接乱拉,营业场所不准明灶明火、烟熏火燎,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小网吧

1.应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指示牌,门向外开启,要根据营业场地的大小留足不低于1米的安全通道;

2.学校周边50米内禁止设立小网吧;

3.文化许可证,特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整齐;

4.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在入口处设有明显禁止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5.营业期间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烟味、异味,机械通风换气设施正常使用,营业结束后,打开门窗充分进行自然通风;

6.营业场地要配备合格有效消防器材,用电线路规范、标准,不准出现明火,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整治办法

(一)全面排查,确定整治重点。县卫生监督所要掌握县城内无证经营“五小”单位本底资料,确定“五小”行业单位重点整治片区及其拟取缔“五小”单位清单,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二)深入宣传,限期整改达标。县卫生监督所要深入“五小”行业单位,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相关要求,宣传告知“五小”行业标准规范,并要求其严格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强对“五小”行业经营单位的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强制配备统一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设施,限期整改达标。

(三)拉网过筛,建立示范片区。县卫生监督所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对“五小”单位进行拉网过筛式的检查指导,在全面整治、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建立2-3个“五小”行业示范片区。

(四)强化指导,落实长效措施。县卫生监督所要对“五小”单位实施巡回监督检查,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知晓率;实行两证到位,完善卫生管理软件资料,并做到卫生管理制度上墙,提高“五小”行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5月20日-25日)。制定“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城区“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加强宣传培训。分期举办培训班,对“五小行业”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发放行业标准、规范和宣传资料;以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社区居委会、城乡结合部周边为重点区域,树立达标典型。

(二)规范整治阶段(5月26日-6月15日)。通过上门现场指导、参观学习典型等形式,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督促各“五小”单位对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和相关卫生管理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自觉进行整改。对持证经营的“五小”单位进行上门指导,对经整改后达标的无证经营单位,督促其办理证照,实行规范经营;对证照齐全、按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的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25日)。对无证照、证照不全、整改不符合要求和拒绝整改的经营户,由县卫生监督所集中重点进行整治,从重从严处罚,对个别“钉子户”报县创建办及有关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四)巩固验收阶段(6月26日-30日)。县卫生监督所要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加大巡查监督频率和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服从领导和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把整治内容和要求细化到每一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要“一把手”亲自抓,一抓到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创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五小”行业整治目的和意义;宣传整治标准,形成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完善制度,强化督查。在整治过程中,要进行认真回顾总结,要制定符合全县实际的“五小”行业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主要领导要经常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整改措施不落实的队室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