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信访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信访条例》,组织拟定全县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综合协调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机关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负责处理县内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四)承担督促检查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职责,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省、市、县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乡镇、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承担办理市信访联席办转送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以及协调处理来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职责,综合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工作机制。

  (七)承担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八)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各个环节的信访基础业务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

  2、逐级走访。全面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制度改革工作,到市重访率控制在50%以内,赴省集体访控制在8批次200人次以内,进京非正常访控制在12人次以内。

  3、案件办理。全年上级要求办理案件的结案率达100%;自立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4、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作用。继续推广网上信访信息平台运用,提升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率,全面打造“阳光信访”,引导群众逐渐变走访为“网访”。

  5、信访积案化解。坚持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实行月排查和重点时段排查相结合,超前做好工作。继续开展“三有四无”乡镇创建和信访积案化解活动。

  6、规范信访秩序。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及时处置非法上访行为。

  7、排访接访。认真做好中省市重要政治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的排访接访工作,确保活动期间的越级上访不超过5批次。

  8、信访登记考核。强化登记考核制度,每月进行通报。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靖边县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靖边县信访局机关和靖边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1、靖边县信访局机关为全额行政单位。

  2、靖边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

  四、单位人员和资产情况说明

  纳入本年预算的人员共23人,其中:全额行政编制8人,实有人员11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退休4人。

  纳入本年预算的台式电脑4台,打印机5台,办公桌椅3套,电话5部。

  五、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预算237.36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37.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1.2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

  公共预算拨款(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信访事务”经费支出216.4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2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20.9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都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分析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预算为零,减少4.44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6万元,下降10.4%。

  七、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附件下载:靖边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