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了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的做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死伤或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报告程序内容

  (一)报告的程序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靖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安监局应当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发生较大事故的,事故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监部门,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监总局,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的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实施应急救援,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姜荣(局长)

  副组长:王杰(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局机关办公室、应急法规股、危化股、非煤矿山股、综合股、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王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备案

  1.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2.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后,报主要领导批准执行。

  3.其他职能部门根据专业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后,报主要领导批准执行。

  4.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属地原则,到靖边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行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5.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练

  1.各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2.各企业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车间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3.各企业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自救方法。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六、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各企业要成立物资储备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储备物资的检查更新、维护保养工作,要求每三个月进行检查保养一次。

  2、各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库要悬挂醒目的标牌,做到门禁管理,易进易出,并做好防火、防水、防压、防潮、防盗工作。

  3、各企业要加强储备仓库规范化建设,设置标准货物架(台),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台帐,做到实物、标签、帐目相符。

  4、各企业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做好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做好发放记录。救援结束做好返还物资的清点验收。

  5、非事故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及时补充或归还。

  七、应急救援体系

  1、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报告有关单位。

  2、要求事故单位立即启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立即赶赴现场,确定危险目标,按照事故救援预案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到特殊危险情况,立即向当地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报告,实现异地资源共享,建立联动机制,防止事态扩大。

  3、事故单位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参与抢险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八、保障措施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有关预案。

  (二)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

  (三)按照执法计划,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保证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四)因救援不得力,贻误救援造成工作失职,建议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