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发包单位主体责任和承包单位现场作业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落实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重大风险防控,盯紧资质条件、人员配备、培训教育、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安全投入等重点环节,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上取得实效。

二、整治重点

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对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逐项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发包和违法分项发包等行为,切实解决外包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一)发包单位重点整治内容

1.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应施工资质单位的;

2.发包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不完备的;

3.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缺少必要内容或将安全生产责任推卸给承包单位的;

4.未及时足额提供保障外包工程安全投入资金的;

5.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统一管理的;

6.未对承包单位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考核的;

7.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提供有关资料的;

8.未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及工艺的;

9.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

10.《陕西省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涉及的内容;

(二)承包单位重点整治内容

1.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的;

2.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外包工程再次发包的;

3.未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在其资质范围以外承包工程的;

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5.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

6.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或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

7.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作业的;

8.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的;

9.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

10.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擅自上岗或复审考核不合格仍上岗作业的;

11.特殊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12.不积极主动接受发包单位每季度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的;

13.未定期排查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或未对隐患进行有效治理的;

14.未按规定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的。

三、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即日起至3月31日)。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本单位外包队伍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摸清本单位外包工程和承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档案,发包单位及时报送《非煤矿山外包工程承包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务必于下达开工令3日内将外包作业队伍报送至靖边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股。

(二)自查自纠(4月1日至4月30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企业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三)督查检查(5月1日至11月30日)。县应急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四)总结提升(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企业要对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收集梳理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建立强化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化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减少外包工程事故是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力抓手,各企业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各个阶段工作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从严监管,铁腕执法。坚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零容忍”,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通过上限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追究连带赔偿责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解除施工合同、列入“黑名单”、媒体曝光、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等措施,严厉打击外包工程非法违法行为。对季度考核不合格、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承包单位,必须责令发包单位解除与承包单位的合同关系。对明知故犯、屡禁不止、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三)统筹兼顾,共同推进。要将外包工程专项整治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要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落后设备设施淘汰更新等工作,使专项整治和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协调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效果。

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非煤矿山企业承包单位(施工)情况统计表

                                                         发包单位:                       填报人及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承包单位名称

施工地点

工种

开工日期

承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注:本表由各发包单位下达开工令后及时将外包作业队伍上报至靖边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102,将电子版传至本微信号18161728275,联系电话:  0912-464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