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靖公路横山段的23起交通肇事案例

今天,我们将2018年以来发生在榆靖公路横山段的23起亡人交通肇事案例进行梳理,向周边村民、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点对点的宣传,希望大家能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安全。

横山至榆林段:

1、2018年1月19日19时30分许,王某驾驶一小轿车行驶至榆靖公路与绕城高速西环段交叉路口时,因超速行驶,与一转弯未让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弃车逃逸,致两车受损,另一驾驶人Y某受伤,乘坐人W某和S某某死亡。

2、2018年2月6日15时40分许,贾某某驾驶一重型半挂车行至榆靖公路芦草梁路口时,因超速行驶,与一转弯未让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弃车逃逸,致两车受损,小车驾驶人和乘坐人L某某、L某、L某小死亡。

3、2018年7月28日20时20分许,卜某某驾驶一小汽车行驶至横山区榆横工业大道醋酸厂人行天桥向西100米处路段时,因超速行驶,将一推行人力三轮车的妇女碰撞,致两车受损、推车人死亡。

4、2018年9月24日12时16分许,G某某驾驶一小汽车行驶至榆靖公路中煤西门口路段时,因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重型货车碰撞,致两车受损,本人死亡。

5、2019年1月10日14时50分许,Z某驾驶一小轿车行驶至榆靖公路井界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疑似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将车辆驶出路外,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6、2019年4月16日11时40分许,S某某驾驶一小轿车行驶至砖窑沟路段时,因操作不当(疑似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将车辆驶出路外,致本人死亡。

7、2019年7月21日23时10分许,Z某某驾驶一两轮摩托车行至榆靖公路芦草粱十字路段时,因饮酒后驾驶操作不当,与路边停靠的一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本人死亡。

8、2019年7月23日8时15分许,董某某驾驶一重型货车行至榆靖公路新开沟村路段时,因疲劳驾驶将路边行人碰撞,致车辆受损,行人死亡。

9、2019年11月6日4时50分许,W某某驾驶一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榆靖公路凤凰新城十字路段时,因追尾至前方停车等候红灯的两半挂车,致三车受损,另一驾驶人及乘坐者受伤,本人死亡。

10、2019年11月16日15时05分许,席某某驾驶一小型轿车沿榆靖公路行至横山区明长城隧道路段时,因超速行驶追尾至前方一三轮摩托车,致两车及护栏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11、2019年11月22日,W某某驾驶一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榆靖公路行至横山区新开沟村十字路时,因追尾另一重型半挂车,致两车受损、本人死亡。

12、2020年3月15日22时50分许,Y某某驾驶一重型半挂车沿榆靖公路行驶至通达路十字路口路段时,因追尾至前方等待红灯的一小车和一重型自卸货车,致三车受损,小车驾驶人受伤,Y某某与小车内乘坐人P某某死亡。

13、2020年04月26日18时许,葛某某驾驶的一半挂车沿榆靖公路行驶至新开沟路段时,因超速行驶,与一未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车辆先行的轻型栏板货车碰撞,致两车受损,四名乘坐人受伤,K某某死亡。

14、2020年8月25日19时许,B某某驾驶一三轮摩托车沿榆靖公路行至井界村T型路口左转弯时,因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一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B某某死亡。

横山至靖边段:

1、2018年8月17日10时40分许,王某驾驶陕一小型车行驶至榆靖公路横山区赵石畔镇小峁则十字路口路段时,因超速行驶与由便道驶入未让行的一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2、2019年5月15日22时56分许,李某某驾驶一重型货车行驶至榆靖公路纸房沟大桥路段时,因占道行驶,与G某酒后驾驶超速的面包车碰撞,致两车受损,G某某死亡。

3、2019年10月01日19时30分许,何某某驾驶一轻型货车行驶至榆靖公路横山区兴丰村路段时,因逆向行驶,遇行人避让不当,致行人死亡。

4、2019年11月12日13时40分许,L某某驾驶一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榆靖公路行驶至横纳路岔路口向左转弯时,因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一重型半挂车碰撞,致两车及路边护栏受损、本人死亡。

5、2019年12月21日12时10分许,刘某某驾驶一小型轿车沿榆靖公路行至李哈路十字路口,因未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车辆先行,与另一超速行驶的小车碰撞,致两车受损、驾驶人及乘坐者受伤,乘坐人L某一死亡。

6、2020年10月17日21时42分许,W某某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沿榆靖公路行驶至石庙沟路段时,因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一重型半挂车碰撞,致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7、2020年10月21日10时10分许,Z某某驾驶一两轮摩托由杜羊圈村路段驶入榆靖公路时,因未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车辆先行,与一超速行驶的重型半挂车碰撞,致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8、 2020年11月7日14时许,F某某驾驶一两轮摩托从横纳路岔路口横过榆靖公路时,因未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车辆先行,与一超速行驶的重型半挂车碰撞,致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9、2021年1月10日11时许,Y某某驾驶一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从塔湾镇闫渠村路段横过榆靖公路时,因未确保安全与一半挂车相撞,致本人死亡。

会开车,不等于会安全行车,文明驾驶;会走路,不等于会遵法守规,安全出行。这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带给当事人及家人无限的悲痛,值得所有人沉思。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交叉路口亡人事故起数占所有事故的83%,未主动让行占48%,超速行驶占39%,酒后驾驶占17%,追尾占13%,分心驾驶与占道行驶分别占9%,有些交通违法行为并存。也许一次抢行可以侥幸勉强通过,也许一次酒驾可以逃避交警检查,也许……也正是这一次次的侥幸埋下了事故的祸根,有人曾称:“交通事故就像一个隐形杀手,潜伏在马路上等待着违法违规的人出现!”我们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从上述案例认真汲取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驾车行至交叉路口时主动减速慢行,让行人和具备优先通行条件的车辆先行,自觉做到不抢行、不占道、不加塞、不玩手机,积极主动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文明礼让参与道路交通活动;行人要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在公路上随意穿行、翻越护栏,夜间出行尽量着反光衣物,让“创平安道路,建幸福家庭”成为我们共同的口号和追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