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乡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县城乡建设规划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和修订靖边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负责各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并对本县区规划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三)负责靖边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总体规划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三线”核准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全县勘察设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说明书的市场准入及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资质等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县本级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县墙改基金的收缴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和占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绿化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测绘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资质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县地方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地震预报、震情速报等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提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依据、工程建设场地抗震安全评价、设防标准及方案论证。
(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和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住宅和房地产业、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拟订本县地政策规定。
(十二)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住房和城市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及省上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拟订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
(十五)负责全县房产市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定期发布本县房产交易综合信息;负责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交换、经济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修缮、安全鉴定及房屋设备的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物业管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推行物业管理体制改革。
(十七)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园林绿化企业、房屋拆迁公司等资质的审核工作。
(十八)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宣传品张贴张挂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城市内涝防治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顺利推进。今年,我县全面启动了新一轮靖边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靖边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和《<靖边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强制性内容修改论证报告》,2017年7月20日经榆林市人民政府批复(榆政函[2017]73号),同意靖边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年底,规划编制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预计于2018年全面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重点项目建设稳步实施。红柳路及龙升路雨水排水工程已完成部分征地拆迁、沟槽开挖和管道铺设;清华路西段已完工;龙山路第4标段尾留工程东二环排水已完工,青年路排水和延长中路排水工程正在签订租地协议;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红柳路及龙升路污水排水已完成管道敷设450米;林荫路南段前期工作全面完成;长城路南段和统万路西段造价、立项等前期工作全面完成;龙山路文化墙前期工作全面完成;龙山路东出口公园正在进行招标前审计;东二环及人民东路排水工程由于征地工作不到位,暂未实施。
(三)保障性住房租售工作有效落实。今年,市政府年初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任务为:累计分配入住5781套,新增分配入住1400套,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50户。截止目前,我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新增55户。2017年11 月,对第三期租赁型保障房进行了公开分配,取得分配资格的保障对象共有1803户,其中,共有产权类928户,租赁类875户。同时,启动了第四期租赁型保障房申报工作,目前各初审单位正在进行初审工作。
(四)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启动。一是民生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首期确定改造户数为71户,主要以打通民生路道路为主,逐步向南北两侧扩展,目前首期拆迁范围和拆迁对象已经确定,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芦河片区(滨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列入我县2018年重点棚户区改造计划,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申报资料已全部上报,等待上级部门审批。三是双伙场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征地拆迁户13户,目前已签订补偿协议7户,剩余的预计12月底将全部征收到位。
(五)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城镇气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今年,城区新发展天然气用户4500户,敷设中压管线8.5公里,低压管线11.8公里,城市气化率达90%以上;东坑镇新发展天然气用户200户,敷设管线3.7公里;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气化陕西”的战略部署,宁条梁镇气化工程和杨桥畔镇气化工程也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城市创建工作有效落实。协助县创建办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六)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规划审批。新核发《选址意见书》59份,占地面积7084.4亩;核发《用地许可证》248份,用地面积4753亩;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466份,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二是加大批后管理。查办各类未按规划许可内容执行的案件158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99份,依法拆除89起,强制拆除42起。
(七)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二手房市场监管工作。全年共办理房屋转让过户640户,交易面积94036.73平方米,交易金额34487万元。二是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全年共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44项,其中房建41项,市政3项;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20项,竣工备案工程19项;全年纳入政府监督工程项目60项,面积96.44万平方米。三是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全年共办理了21项建筑节能开工审批手续,建筑面积共7.6万平方米,对7项工程进行了节能专项验收。四是加大人防工程建设管理。2017年新增人防“结建”工程面积共计12460平方米,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29万元。
(八)党建工作实现追赶超越。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一抓二促三必须”活动;全力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我局主管党建的领导为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讲了一堂以十九大为主题的党课,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会议主题。
(九)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2017年我局继续包扶东坑镇曹崾崄村,今年,驻村工作队制定完成了村委整体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三年规划(2018年-2020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新建了4条道路共计3.4公里,建成彦家洼文化广场一处,基地打水灌溉井2眼等。2017年,省建设厅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92户,第一批277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第二批215户改造任务已经完成194户,剩余21户即将竣工。
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义务植树、计划生育、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城市防汛等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全部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决算公开单位。具体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单位 |
2 |
靖边县人防办公室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3 |
靖边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4 |
靖边县燃气管理办公室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5 |
靖边县城市监察大队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6 |
靖边县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7 |
靖边县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8 |
靖边县房产交易管理所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38人;实有人员404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38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收入支出共计8269.04万元,同比2016年增加2810.79万元,增加51.49%。主要由于城乡社区收入增加2818.55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增加44.7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减少52.51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4.0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56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征地与补偿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3336.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31.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15万元。
(2)项目支出4932.79万元,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00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88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69.04万元,支出8269.04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58.25万元,支出5481.75万元。2017年较2016年收入增长2810.79万元,增幅51.49%;支出增长2787.29万元,增幅50.84%。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项目为前期准备工作,于2017年预算并支付项目款项,造成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6775.29 |
3333.01 |
3442.29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4323.39 |
3333.01 |
990.39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47.26 |
447.26 |
|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15.70 |
|
515.70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900.39 |
832.89 |
67.50 |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1759.94 |
1491.07 |
268.88 |
|
2120109 |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
373.00 |
358.50 |
14.50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327.10 |
203.29 |
123.81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871.90 |
|
871.90 |
|
2120399 |
其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871.90 |
|
871.90 |
|
21299 |
其它城乡社区支出 |
1580.00 |
|
1580.00 |
|
2129999 |
其它城乡社区支出 |
1580.00 |
|
1580.00 |
|
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887.00 |
|
887.00 |
|
21505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887.00 |
|
887.00 |
|
2150599 |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
887.00 |
|
887.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4.75 |
|
44.75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44.75 |
|
44.75 |
|
2210107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13.69 |
|
13.69 |
|
2210199 |
其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31.06 |
|
31.06 |
|
合计 |
7707.04 |
3333.00 |
4374.04 |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6.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131.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15万元。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核算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等支出。公用经费主要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和公务用车费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62万元,支出562万元,没有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为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85万元;会议费支出0.4万元;培训费支出1.19万元。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0.8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3.03万元,较上年减2.18万元,同比下降20.09%,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全年接待8批次、62人,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减少了1.92万元,同比下降88.88%。“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支出。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批次及人数,降低了公务接待费。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支出10.61万元(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支出10.86万元,减少了0.25万元,同比下降2.3%。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支出。下降原因是加大了用车管理力度,节约了公务用车维护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1.19万元,2016年培训费支出5.68万元,减少了4.49万元,同比下降79.04%,主要用于人员业务培训等支出,下降原因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期限压缩了培训成本。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0.4万元,2016年会议费支出6.87万元,减少了6.47万元,同比下降94.18%,主要用于会议费用等支出,减少原因为减少了开展工作会议的频次。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市政项目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1.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2万元,2016年支出4.42万元,2017年度将部门大型宣传、档案室装修、广告制作等项目支出列入了机关运行经费中,致使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0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96万元(档案室装修)、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63.32万元(PPP项目咨询、城区规划测绘等项目)、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37.1万元(市政工程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5辆(含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