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张家畔国土所、小河国土所、新城国土所、宁条梁国土所、红墩界国土所、杨米涧国土所)作为管理全县土地的政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其他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核;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实施土地统计和动态监督;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拟定全县耕地保护与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垦整理;承担市县局、省厅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全县土同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定;审查申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国家重点项目和省市县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按照规定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本县地质成果资料.负责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水质评价工作;参与地下水动态监测;组织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检查国家各类等级的测量标准;负责测绘活动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面对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2019年,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全面转换角色,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将以创新和理顺体制机制工作为突破点,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保护自然资源为重点,以推动管理方式创新为动力,全面推动自然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资源统筹利用,保障发展提供用地支撑
认真编制2019年度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用好“增存挂钩”政策,加强自然资源规划引领管控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符合规划,重点保障民生实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用地需求。
二、提升节地增效水平,促进土地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存量用地清理工作,全面提升“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的动态管理水平。及时巡查、跟踪、记录项目建设进展,督促依法利用土地,防止和杜绝违法用地行为。依法开展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三、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3.41万亩。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项目,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5000亩增减挂钩建设用地腾退任务,缓解我县建设用地指标短缺压力。
四、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严厉打击和惩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2018年度矿产资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实现“双零目标”。
持续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继续坚持矿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和有偿延续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矿山企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重点实施“三大战役”,推动全局工作实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力争到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二是推进靖边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在2019年基本完成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外业核查、内业整理、数据建库、数据汇交和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
三是推进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力争将全县建档立卡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产业覆盖率达到100%。
六、突出为民惠民宗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不动产登记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办理、自助服务等便民举措,加快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省级示范窗口建设。
七、强化职能转变,扎实完成机构改革
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做好相关职能整合、划分、三定方案编制、人员落实等相关工作。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随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规模逐年增大,建设用地量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7895亩,为榆林市仅有的现状建设用地规模超出规划目标的县。建设用地指标严重短缺。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受传统农业影响,不肯流转迁出地土地,再加上我县至今未出台旧宅基地奖励补助政策,导致我县的宅基地腾退率不高。
三是全县违法用地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省市督办的重点项目建设,既要全力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又要应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服务发展、履职尽责压力有增无减。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行政单位,局属单位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为全额拨款。
纳入本年预算的在职人员共297人(其中:有编人员150人,无编人员147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共计328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在职人员(人) | 退休人员(人) | 合计 |
1 | 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18 | 10 | 28 |
2 |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40 | 14 | 54 |
3 | 靖边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27 | 3 | 30 |
4 | 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51 | 4 | 57 |
5 | 靖边县土地储备中心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7 | 17 | |
6 | 靖边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8 | 1 | 19 |
7 |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张家畔国土所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30 | 30 | |
8 |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小河国土所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5 | 5 | |
9 |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新城国土所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3 | 3 | |
10 |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宁条梁国土所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7 | 7 | |
11 |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红墩界国土所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4 | 4 | |
12 | 靖边县国土资源局杨米涧国土所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4 | 4 | |
13 | 靖边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73 | 5 | 78 |
合 计 | 297 | 31 | 328 |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0日 ,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共3台。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19年对本部门预算进行绩效评价,2019年我部门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做到全覆盖。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006.2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较2018年2369.56万元,增加了1636.68万元。
2、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4006.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76万元,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802.34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6.24万元,基本支出3203.91万元,项目支出802.33万元。
公共预算拨款(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74万元,基本支出352.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4.83万元;项目支出539.2万元。
(2)“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114.5万元,基本支出为2857.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8万元,项目支出257.13万元。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4006.24 | 一、基本支出 | 3203.9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1、工资福利支出 | 2864.31 | |
三、事业收入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4.83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3、日常公用经费 | 324.76 | |
其他事业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802.34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其他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4006.24 | 本年支出合计 | 4006.24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八、上年结转 | |||
收入合计 | 4006.24 | 支出合计 | 4006.24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支预算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项目支出 |
1 | 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800,193.94 | 2,117,461.56 | 1259600 | 31132.38 | 5392000 |
2 |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4,309,999.66 | 3,989,995.44 | 190,000.00 | 70,004.22 | 60000 |
3 |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 8,228,468.92 | 6,826,148.46 | 581,000.00 | 21,320.46 | 800000 |
4 | 土地储备中心 | 1,826,161.72 | 1,711,161.72 | 115,000.00 | 0 | |
5 | 地质环境监测站 | 2,616,930.00 | 2235918 | 153000 | 18,012.00 | 210000 |
6 | 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 | 5,384,267.44 | 4,864,053.48 | 114,000.00 | 6,213.96 | 400000 |
7 |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3,024,129.12 | 1,714,212.36 | 147,000.00 | 1,616.76 | 1161300 |
8 | 张家畔国土所 | 3,058,256.72 | 2,870,256.72 | 188,000.00 | 0 | 0 |
9 | 新城国土所 | 405,453.70 | 305,453.70 | 100,000.00 | 0 | 0 |
10 | 红墩界国土所 | 494276.92 | 394276.92 | 100000 | 0 | 0 |
11 | 小河国土所 | 609,407.68 | 509,407.68 | 100,000.00 | 0 | 0 |
12 | 杨米涧国土所 | 527,399.32 | 427,399.32 | 100,000.00 | 0 | 0 |
13 | 宁条梁国土所 | 777,406.36 | 677,406.36 | 100,000.00 | 0 | 0 |
合计 | 40,062,351.50 | 28643151.72 | 3247600 | 148,299.78 | 8,023,300.00 |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总 计 | 4006.24 | 3203.9 | 802.34 | |
220 |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006.24 | 3203.9 | 802.34 |
22001 | 国土资源事务 | 4006.24 | 3203.9 | 802.34 |
2200101 | 行政运行 | 891.74 | 352.54 | 539.2 |
2200150 | 事业运行 | 3114.5 | 2857.37 | 257.13 |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分析说明
2019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金额 | |||||||||||||||
本年预算数 | 上年决算数 | 增减 | 增长原因及备注 |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支出 | ||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2 | 2 | 2 | 2 | ||||||||||||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 5 | 5 | 5 | 5 |
2019年国土系统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有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务接待为零元,较上年减少100%,系统本年度无出国出境,无会议费和培训费,只有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共有公务车4辆。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22.67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87.94万元,服务类预算234.73
九、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十、2019年预算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