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靖边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进行文字说明,包括内设机构名称)

  原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含: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张家畔国土所、小河国土所、新城国土所、宁条梁国土所、红墩界国土所、杨米涧国土所)作为管理全县土地的政府部门,主要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其他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核;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实施土地统计和动态监督;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拟定全县耕地保护与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垦整理;承担市县局、省厅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全县土同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定;审查申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国家重点项目和省市县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按照规定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本县地质成果资料.负责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水质评价工作;参与地下水动态监测;组织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检查国家各类等级的测量标准;负责测绘活动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更名为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6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靖边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

  2

  靖边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3

  原靖边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

  4

  原靖边县土地开发中心

  5

  靖边县土地储备中心

  6

  靖边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7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依据部门2018年度主要工作,进行文字说明)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38人;实有人员291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27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入12189.99万元,比上年增加7985.22万元,增加部分资金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本年度总支出为12189.9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985.22万元,增加部分资金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12189.99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收入12189.99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1218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6.32万元,项目支出9763.6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189.99万元,比上年增加7985.22万元,增加部分资金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征地和拆迁补偿收入。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2189.9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985.22万元,增加部分资金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0.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5.49万元,项目支出4914.3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6.32万元,人员经费2260.8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5.4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总收入4849.38万元,总支出4849.38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13万元,其中,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3万元。2018年未购置车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3万元,较去年减少1.87万元。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3万元,较去年减少1.8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培训费用0万元。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会议费用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91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44万元,较去年增加,增加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提高和人员增资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