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23〕15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榆林供电公司靖边北(横山西)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榆林供电公司靖边北(横山西)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边县黄蒿界镇五合村,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088公顷,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详见附件)。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用于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榆林供电公司靖边北(横山西)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项目建设,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依法实施土地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4月4日(10个工作日)。拟于2023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由县政府委托黄蒿界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黄蒿界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黄蒿界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靖边北(横山西)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四至平面图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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