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而未供土地清理情况、2022年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参考我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及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我县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6.2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利用结构为:商服用地18.9公顷,工业仓储用地27公顷,住宅用地60.3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靖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本次土地供应计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标准,以及城区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计划城区建设用地供应79.25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8.9公顷,住宅用地60.35公顷。城区外工业仓储用地供应27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本年度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县城新区,以大部分为安置用地。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能源化工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区。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调整,应保尽保。对商业、娱乐、旅游、商品住房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矿仓储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严格实行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积极服务。计划实施中,自然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

(二)强化职责,依法供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供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

(三)强化监管、高效用地。对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测,认真开展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合理调控进入土地市场的土地结构和规模,督促土地使用者根据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