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下权利人声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10087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证明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19)靖边县不动产权第02015号

贾彦东

不动产权证书

靖边县新区阳光家园一期B23幢1单元501室

2

008599

徐小华

不动产权证明

靖边县紫薇花园16幢2单元1402室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