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刘普庆声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陕(2021)不动产权第03224号作废的公告

编号:S-2024008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3月15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他项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1)不动产权第03224

刘普庆

不动产权证书

靖边县新区阳光家园一期B37幢1单元102室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