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尚秀丽声明不动产权(010716)、靖土地证号(2009-100)作废的公告

编号:S-2024014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4月12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靖土地证(2009-100)号

尚秀丽

土地证

靖边县河东二小东侧1幢1

2

010716

尚秀丽

不动产权证

靖边县张畔镇三居委三组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