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何飞业声明预告证(004070)号作废的公告

编号:S-2024016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预告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4月18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不予补办。

序号

预告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登记

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004070

何飞业

预告证

靖边县张畔镇新西街九号鑫源大厦1幢2单元2单元702房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