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苗长青声明房产证(01706)作废的公告

编号:S-2024022

因以下权利人将本人房产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5月15日之前),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准予作废补办。

序号

房产证

权利人

土地证类型

坐落

1

01706

苗长青

房产证

靖边县南街民建巷19号1幢1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