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中山涧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
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
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三)、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

  (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

  (七)、负责辖区内农村医疗、养老、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和上报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征兵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工作。

  (八)、负责市容、市貌、绿化、环卫等镇区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中山涧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财务上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开单位零余额账户两个,年初统一预算,年末统一决算。

  纳入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山涧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单位

  2

  中山涧镇财政所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3

  中山涧镇文广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

  中山涧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

  中山涧镇计生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

  中山涧镇农综站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济发展持续稳定,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

  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各项指标圆满完成。2018年,全镇粮食播种总面积8.29万亩,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169%;粮食总产量达1.31万吨,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109%;马铃薯种植2.52万亩,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148%;播种玉米2.97万亩,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106%;小杂粮种植2.32万亩,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580%。羊子饲养量达5.1万只,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102%;生猪饲养量8100头,完成县定目标任务的10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预计为11840元。

  产业结构调整初显成效,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2018年,我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是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特色产业。在李家峁村推行“党支部+合作社+订单农业”模式,将李家峁小组的350亩水浇地流转加入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与贵州茅台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发展订单农业,统一签约种植红缨子高粱(晋杂28号)350亩,每亩较同期种植玉米多收入了约300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应用农业新技术,助力常规产业。在县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大力推广国际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在李家峁村长渠小组建立膜下滴灌示范区,种植双垄沟玉米200亩,建立旱作节水试验示范点一个,引进玉米抗旱试验品种30个,开展玉米品种试验、玉米密度试验、玉米新型地膜试验,通过开展旱区实用栽培技术示范试验,每亩玉米产量较常规种植增加约200斤,切实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1、脱贫攻坚方面。一是投资1025万元建成集贸市场移民搬迁点1处;二是投资10万元在李家峁村建成新民风示范点1处;三是投资24万元在西湾、马家洼、李家峁新建村卫生室3个。2、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投资200万元打造中山涧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二是投资65万元打造李家峁村和水路畔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3、农牧业建设方面。投资60万元在马家洼村新建标准化圈舍20个。4、水利、电力建设方面。一是投资13.8万元在李家峁小组新打灌溉深井1眼;二是投资35.6万元在桃树湾、柠条峁小组新打灌溉深井2眼;三是投资30万元在中山涧村铺设自来水管网9.8公里、安装50KVA变压器1台;四是投资105万元在西湾村新建高抽站1处;五是投资19万元在西湾村吴窑小组新打灌溉深井1眼、安装变压器1台;六是投资10万元在石窑沟村张峁湾新建灌溉渠600米、投资21.6万元在城梁小组新建集雨场12个;七是投资12万元在马家洼村维修加固拦洪坝13座;八是投资34万元在五道沟村铺设自来水管网5公里、架设高压线1公里;九是投资38万元在水路畔村维修高抽站机1台,新打人饮深井1眼,并配套蓄水池、管网1公里;十是投资28万元在沙洼沟村乔家湾小组灌溉深井1眼。5、道路建设方面。一是投资18.6万元硬化李家峁村碾房渠移民点道路1.2公里;二是投资20万元砸砖硬化中山涧村羊路湾至水口则道路1.3公里;三是投资15万元砸砖硬化西湾村坨巷至伙场道路1公里;四是完善5条同村水泥路的收尾工程。6、阵地建设项目。投资50万元新建石窑沟村村级阵地一处,并完善院落硬化。7、公共服务建设项目。投资14万元在中山涧村新建幸福院1处。

  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全镇顺利脱贫41户147人。具体在帮扶措施方面:一是向166户贫困户兑付产业扶持资金92.64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6个,注入资金185万元。二是向36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7.7万元。三是落实教育扶贫政策384人,惠及退出户学生24名。四是新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3个,组织所有贫困户在镇卫生院进行了免费体检,镇卫生院定期不定期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上门服务。五是完成集贸市场移民搬迁工作,分配住房38户146人;进城搬迁分配住房12户;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14户;非贫困户危房改造18户。六是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共培训小汽车驾驶31人、挖掘机驾驶2人;农机三轮、二轮摩托25人;安置公益专岗5人、市级协管员3人;就业推荐50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40人。七是扎实开展扶志扶智工作,在李家峁村举行全县新民风建设现场会,表彰十星级文明户102户、脱贫标杆10名、好公婆12名、好媳妇12名。

  (二)、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1.创新科技工作:全年共举办各类农村种养殖技术培训班8期,发放各类技术资料8000余份,培训农民技术员800余人次。建成科技示范村4个(分别为李家峁村、马场村、马家洼村、西湾村)。示范户50户,推广农机具190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覆盖率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在90%以上。

  2.积极开展青年农民技能培训:组织青年农民工培训24场次,累计培训电工、计算机维修及操作、泥瓦工、电焊工等2200余人次,劳动力转移就业3200余人次。

  3.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和救灾工作:加强对五保户、重灾户的扶贫救济工作,全年共发放民政救灾救济资金24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3.2万元,验收非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18户、建档立卡户14户。全镇286户878人列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金171.7万元。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205人,收缴基金84.395万元。

  4.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居环境整治。全年共投资200余万元进行了中山涧村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投资65万元进行水路畔村、李家峁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境进一步美化。同时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大镇村“脏、乱、差”的治理。镇上聘用环卫工人9名,负责集镇街道及庙石路沿线卫生清理,并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4次,集镇环境和村容村貌有了极大改观。

  5.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共开展安全大检查4次,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专题会议8次,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次,散发宣传材料5000多份、刷写标语36条、展示事故警示图片20余幅。配合县安监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月大型活动1次,配合东坑交警中队开展农机安全检查12次,共查处违章操作32起。镇食药所对全镇所有零售门市、饭店大检查2次,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18份。同时加大红白喜事、大小商店食品药品安全登记工作,确保全年无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6.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和覆盖率。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26起,化解121起,排查不稳定因素6起。三是做好油区的稳定协调工作,开展油区秩序整顿,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正常石油生产秩序、盗抢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投资开发环境。

  7.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坚持信访事项包案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定期由书记主持召开的信访维稳汇报会,着力打造“责任信访”、“阳光信访”、“法制信访”,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全镇实现镇领导包案化解疑难案件5件,接待群众来访69人次,受理各类网上信访案件15件,截止目前已化解11件。无到省、到市集体上访,赴京访1件1人次,到县访6件7人次。

  8.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全年召开宣传动员会1次,各村召开宣传动员会10次,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牌匾22块、涂刷墙体宣传标语20条、宣传专栏两期、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扫黑除恶工作家喻户晓。采取走村入户的形式,召开宣传暨线索摸排座谈会10余次,掌握线索3条。严厉打击利用家族势力阻工挡路、敲诈勒索等行为,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4人。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中山涧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67名,其中行政编制21人,参公事业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45人。实际在册职工72人,离退休12人。详见如下: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人数

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中山涧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

全额拨款

21

21

7

中山涧镇财政所

参公

全额拨款

5

5


中山涧镇文广站

事业

全额拨款

6

6

1

中山涧镇社保所

事业

全额拨款

6

6


中山涧镇计生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1

10

2

中山涧镇农综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8

24

2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中山涧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总收入109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88万元,总收入较去年下降7.13万元,下降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决算总支出1094.88万元,较去年下降7.13万元,下降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中山涧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094.8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9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收入714.2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收入380.6万元。较去年下降7.13万元,下降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8年中山涧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88万元,较去年下降7.13万元,下降0.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2.7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1.56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380.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8年中山涧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88万元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450.19万元。

  (2)“(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支出4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89万元。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支出42.59万元,较去年持平。

  (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80.78万元,较去年持平。

  (5)“(212)城乡社区支出”支出18.4万元,较去年持平。

  (6)“(213)农林水支出”经费支出413.03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加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中山涧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018年无收支,并已公开空白表。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3.63万元,其中出国出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3万元。与上年比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降低0.37万元,降低9%,减少原因为例行勤俭节约。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09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山涧镇人民政府以专项业务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91.56万元,主要用于中山涧镇人民政府办公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办公取暖费、物业费、邮电及网络通讯、委托业务费等),绿化、创建活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共计129万元,全部为工程类采购,均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要求办理。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中山涧镇人民政府财务账面体现占有使用国有资产631.84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31.8403万元。占用房屋及其他建筑物11118平方米,计410.73万元,公务用车1部共计9.9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1.120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靖边县中山涧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