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靖边县委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说明

  一、单位概况

  共青团靖边县委是全县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按照县委的中心工作及团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全县共青团工作任务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团组织工作,交流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负责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坚持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和引导,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改革开放的实践,带领、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开展全县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抓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县各级团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负责团员发展工作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调查分析本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团市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县属团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关心团干部得成长,协助各级党组织对团干部的选拔、考核及培训。全力促进和服务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实施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加强同人大、政协、政府的联系,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要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领导全县少先队的工作。关心青少年全面成才,加强青少年文化工作,全面提高全县青少年综合素质。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共青团靖边县委为全额行政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资产情况说明

  纳入本年预算的团委人员共8人,其中:全额行政编制3人,少年宫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7人,退休8人,。

  纳入本年预算的台式电脑9台,打印机台,办公桌椅8套,沙发茶几3套。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共青团靖边县委

  行政单位

  2

  少年宫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四.单位的决算单位构成:单位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15.171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6.108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长和上年结余和结转经费28.608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56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28.608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15.171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6.108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长和上年结余和结转经费28.6082万元在本年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215.17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0672万元(其中运转经费18.532万元)。
  (2)项目支出55.863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什么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28.6082万元,主要是2015年乡镇未完成的团委阵地建设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1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076万元,项目支出55.8636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30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2.5398万元,事业运行86.767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194万元,公务接待费0.319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3194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35%,累计接待9批次、30人。(增长原因:工作业务增加。)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入。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入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未涉及政府采购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靖边县委员会(汇总) 公示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