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靖边县老龄办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说明文本

(一)、部门主要职责

靖边县老龄办作为靖边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的申报发放实行网络化管理。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将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补贴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由村(社区)组织,本人申请,乡镇申报。具体申报、审核等一切工作均在网上操作。按季度通过财政社保工程专户在靖边县农商银行发放高龄补贴,使到龄老年人能及时的享受到生活补贴。

2、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我国迎来了老龄化的时代,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我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养老只能将更多的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强化居家养老,是适应社会老龄化的客观需求。

3、完善城区助老服务中心。扩大服务队伍和受助老年人数,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形式,培训助老服务人员,提升助老服务水平,解决外出子女后顾之忧,分担社会困难。

4、进一步创建规范化村老协会(活动室)。在历年的基础上,2015年度在条件好的乡镇再重点创建10个规范化村老年协会(活动室),对活动室进一步扩大阵地,充实活动器材,规范活动制度,使活动室规范化管理,让更多的老年人参与活动,丰富广大老人年的晚年生活。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员

1

靖边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2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榆林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县政府关于老龄事业的重要部署,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148.169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48.1699万元。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8.1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6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1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6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5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

(五)、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老龄办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0.78

0

0

0.78

1、情况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0.7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或增加)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0万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下降(或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0万元,较上年下降(或增加)  0  万元,下降(或增长)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0万元,较上年下降(或增加) 2.3  万元,下降(或增长)100%;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0.78  万元,较上年减少(或增加)   1.2 万元。

靖边县老龄办2016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