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靖市监处(2021)163号
靖边县龚建明百货批发门市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
龚建明
92610824MA7042CW5B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2021年11月22日
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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